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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作为国内的行业龙头之一,在融资渠道和成本上具有绝对优势,在资金配置上也有更多更优的选择余地。并且随着“一带一路”所掀起的国内资本走出去的新浪潮,公司作为国际化水平第一的国内券商,已经制定了明晰的国际化战略,有望成为主要的受益券商。同时,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拓创新以及市场交易活跃度的大幅提升,公司也有望获得明显受益。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证券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中国平安(601318),根据2014年12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对该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103号,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海联讯保荐业务收入400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867万元,并处以440万元罚款;同时对保荐人韩长风、霍永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保险是唯一能加杠杆投资股票的标的,牛市中后期权益仓位提升后业绩弹性巨大,资产端负债端双双受益。目前中国平安A股无论是横向比较还是纵向比较都处于较低水平,估值上升空间较大。2015年投资收益率上升将推动资产端和负债端双双持续向好,投资价值明确。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股票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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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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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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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海富通股票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7月2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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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基金自2007年8月22日至2007年11月23日为持续营销后建仓期。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有关投资范围的规定,即股票资产70%-95%,一年期以内的国家债券和现金的比例不低于5%。同时满足第14章(七)有关投资组合限制的各项比例要求。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第三节、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张文伟先生的简历并删除了田仁灿先生的简历。
2.删除了谷若鸿(Laurent Couraudon)先生的简历并新增了魏海诺(Bruno Weil)先生的简历。
3.更新了奚万荣先生的简历。
4.删除了高勇前先生的简历并新增了俞涛先生的简历。
5.增加了孟辉先生、戴德舜先生、何树方先生、黄峰先生的简历。
6.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相关信息。
二、“第四节、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1.场外销售机构:
(1)新增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场外销售机构。
(2)对部分场外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2. 注册登记人:
更新了注册登记人的电话和传真信息。
四、“第十一节、基金的投资”和 “第十二节、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2014年第四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五、“第二十二节、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注册资本信息。
六、“第二十三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五)资讯服务”和“(七)网上开户与交易服务”的相关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