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
在子公司兼职情况变更的公告
近期,张国强先生由于工作调动原因,辞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全职担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并兼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基于以上情况,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兼职情况发生变动,变动后相关兼职情况具体如下:
本公司副总经理王晓东女士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杨渺先生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本公司督察长欧志明先生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不向以上人员支付薪酬。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16日
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5年3月16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招商双债,代码:161716)。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3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6日
招商基金关于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参加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基金
定投申购优惠活动、网上交易系统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决定旗下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716)自2015年3月16日起参加以上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申购优惠和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情况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三、优惠活动时间及内容
1、定投申购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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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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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基金定投及网上交易系统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各销售机构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办法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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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商基金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客服电话:400-887-9555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各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网上交易系统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招商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15年3月16日起中金公司开始代理以下各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及参与其申购场外开放式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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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除以下基金目前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以外,其他基金均已开通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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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方案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通过中金公司的手机、网上、柜台交易方式申购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自2015年3月16日起,具体截止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1、投资者通过手机、网上、柜台交易方式申购中金公司代理销售的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优惠安排如下:
(1)原申购费率高于0.60%的: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
(2)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享有费率折扣。
2、各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3、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于基金的前端收费方式。
4、认购费率仍执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规定的费率标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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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基金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