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5-015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5年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5年2月2日。
2、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3.63元。
3、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公司董事会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激励对象杨其洪、高文清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30,000股。
因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900,000股减少到5,57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50%;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授予对象由91人减少到89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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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激励对象名单(除激励对象杨其洪、高文清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外)与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完全一致。
4、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拟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5、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1)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内予以锁定。
(2)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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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2月1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3702000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5年2月10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85,610,000.00元,公司 2014 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5,57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13.63元人民币。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570,000.00元,由8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于2015年2月10日之前缴足,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291,180,000.00元。
经审验,截至2015年2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了8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570,000.00元,8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认缴75,919,1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570,000.00元,超过认缴的注册资本的部分70,349,1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5,610,0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85,610,000.00元,经此次增资后股本为人民币 291,180,000.00 元,注册资本申请变更为人民币291,180,000.00 元。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3月17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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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85,610,000股增加至291,180,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公司控股股东高文班、高进华、高文安、高文靠、高英、古龙粉、高文都、高文秋在授予前持有公司148,846,020股,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52.12%,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51.12%。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291,180,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1.36元/股。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