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财经新闻
  • 5:市场
  • 6:市场
  • 7:公司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私募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研究
  • A15:基金·专访
  • A16:基金·人物
  •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恒富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  
    2015年3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5版:信息披露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恒富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29 公司简称:棱光实业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主要三大工作目标,一是组织实施完成现有产业的生产经营目标;二是支持国资国企改革,配合推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三是保障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下的企业稳定。

      2014年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面临严峻的挑战,在岩棉产品因行业政策变化和竞争者的增加,市场竞争趋于激烈,洋山四期项目再次延期的不利情况下,公司以抓住风力叶片行业逐步回暖的市场机遇,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通过抓落实、扩销售、盘存量、促催讨等系列措施,强化内控管理,顺利的完成了年度主要经营目标。

      公司响应国资改革、积极推动重组,组织落实重大重组的审计、评估和相关重组文件的编制、审核、报批及信息披露等工作,年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获得职工大会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受理。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4,979,558.3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3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4,402,113.6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29%。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岩棉公司的经营规模、产品质量及高端产品品种在国内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岩棉系新型节能环保绝热隔音材料,产品种类有:外墙外保温专用岩棉板、外墙外保温专用岩棉带、屋面专用岩棉板、防火岩棉板、船用岩棉板、彩钢夹芯用岩棉板、岩棉铁丝网缝毡、农用岩棉、保温管壳和岩棉工程纤维等。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建筑和其他领域。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变化和进入企业增多,建筑用岩棉已现产能过剩、竞争加剧、售价走低趋势,公司高端岩棉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市场仍需拓展。

      风力叶片行业经近年的调整正止跌起稳,在国家新能源政策支持下,虽有复苏迹象,但行业内资金情况仍然偏紧。市场需求的风力叶片型号、规模变化较快,且市场格局发生较大变化,产能过剩依然存在,风力叶片行业结构调整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将继续。

      2、 公司发展战略

      围绕上海国资改革的总体要求,在积极推进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结合公司相关产业的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平稳实施转型发展,提升公司的经营质量。

      3、 经营计划

      公司正处重大资产重组时期,期间,公司一方面积极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另一方面努力抓好既有产业的生产经营,力求公司平稳实现转型发展,但目前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在中国证监会受理审核过程中,故2015年经营计划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2015年,公司将在重组的同时,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融资等多种形式解决资金需求事宜。

      5、 可能面对的风险

      (1)、中国证监会审批的风险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重大资产重组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政府部门、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或核准。

      (2)、行业与政策风险

      受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的影响,年内风电行业虽已走出行业发展的低谷,但产能过剩与结构调整及资金困难仍将继续。岩棉行业进入企业增多,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平均效益下降。洋山四期建设已启动,但年内的混凝土需求总量还有待具体的建设进度确定。为此,公司将针对行业和政策的变化,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强成本控制,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竞争能力。

      (3)、市场与经营风险

      由于行业与政策的变化,一方面公司产品售价存在下行的可能;另一方面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及燃料的价格可能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确定的影响。为此,公司将通过实时跟踪和分析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在加快新品开发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节本降耗,挖潜增效,最大限度的降低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4)、环保风险

      随着中国建设和谐社会总体规划的实施,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颁布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提高企业环保达标水平,生产企业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环保法规要求,可能使公司在环保治理及环保设施的改进方面带来较大的压力。为此,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投入或调整,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2008】5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7,932,688.92元,故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规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加强对股东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能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

      2、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作了相应的变更,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公司并没有实质参与江南春大酒店的经营管理,这家公司已经长期停止经营,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调整如下: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4.2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做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4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家,详见《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报表附注中公司基本情况“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