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5-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1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八人,实际表决的董事八人。公司董事徐迅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董事会,特委托董事金鹏先生代为出席会议。议案十三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金鹏先生、徐迅先生回避表决,实际表决的董事六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四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四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36,859,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5,105,779.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
关于公司2014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公司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36,859,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5,105,779.30元,占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7%,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及承诺。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在资本中介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以及跨境业务等方面的战略布局,积极抓住行业创新变革的机遇,做大做强各项业务,提高公司经营业务,更好的回馈股东。
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随着证券行业包括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在内的资本中介业务的快速发展,对证券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随着公司下一步拓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增加对子公司国金鼎兴、国金创新、国金期货及参股公司国金通用基金的投入;增加证券承销准备金,增强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实力,及适时扩大新三板做市业务规模;开展跨境业务,加快公司业务国际化进程;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形成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的联动;开展主经纪商业务,全方位服务私募机构投资者;加强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确保公司业务高效、稳定和安全运行。预计公司下一步还会有重大资金安排的需求。因此,我们认为从更好的发展公司业务、提升经营业绩,保障全体股东长期利益出发,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四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四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四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四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肆拾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拾万元,年度审计费合计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二〇一五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鉴于本项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2名关联董事金鹏先生、徐迅先生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四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网络金融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券商的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拟采取将上海黄浦区西藏中路证券营业部更名的方式设立上海互联网金融分公司,经营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采用分支机构更名的方式将上海黄浦区西藏中路证券营业部更名为上海互联网金融分公司(具体名称以监管部门核准名称为准),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更名后的互联网分公司在机构属性、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经营特色、经营管理等方面均保持不变。
二、同意更名后的上海互联网金融分公司自动承接上海黄浦区西藏中路证券营业部所有客户与员工。
三、授权公司经营层制定有关分公司管理的制度性文件,向证券监管机构上报营业部更名为分公司的申请材料,申请获批后办理工商变更、申请验收、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变更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决定风险限额分配及具体业务经营规模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为推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效落实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陈述书》,保障公司风险限额分配及各项业务规模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提升经营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公司风险偏好及容忍度范围内决定风险限额分配及各项业务规模,包含但不限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证券自营业务,有外部监管规定要求董事会以单独决议授权具体风险限额及业务规模者除外。公司经营层将根据上述授权,以董事会审批的风险偏好及风险容忍度和监管部门设定的风险控制指标为限定范围,决定业务类别风险限额分配及具体业务经营规模。公司经营层应密切关注监管指标变化情况并及时调整风险限额分配政策,应针对风险偏好和容忍度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半年度及年度报告。本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始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机构设置管理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并办理公司总部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及营业部)设置、调整、工商登记、申领/变更经营许可证等所有相关事宜,有监管规定要求必须以董事会单项决议审批的组织机构设置事项除外。本授权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融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债务融资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可转债赎回后续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2015年4月9日(星期四)召开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4月9日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二〇一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二〇一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二〇一四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二〇一四年度报告及摘要;
5、二〇一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二〇一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四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
8、关于聘任公司二〇一五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二〇一五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进行债务融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进行公司债务融资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国金转债”提前赎回后续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审议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16、关于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5-1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1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人,实际表决的监事三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川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监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二〇一四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二〇一四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公司监事会保证二〇一四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〇一四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二〇一四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二〇一四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二〇一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二〇一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随着证券行业包括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在内的资本中介业务的快速发展,对证券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随着公司下一步拓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增加对子公司国金鼎兴、国金创新、国金期货及参股公司国金通用基金的投入;增加证券承销准备金,增强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实力,及适时扩大新三板做市业务规模;开展跨境业务,加快公司业务国际化进程;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形成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的联动;开展主经纪商业务,全方位服务私募机构投资者;加强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确保公司业务高效、稳定和安全运行。预计公司下一步还会有重大资金安排的需求。从更好的发展公司业务、提升经营业绩,保障全体股东长期利益出发。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36,859,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5,105,779.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二〇一四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二〇一四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二〇一五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四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决定风险限额分配及具体业务经营规模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为推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效落实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陈述书》,保障公司风险限额分配及各项业务规模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提升经营效率,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公司风险偏好及容忍度范围内决定风险限额分配及各项业务规模,包含但不限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证券自营业务,有外部监管规定要求董事会以单独决议授权具体风险限额及业务规模者除外。同意公司经营层根据上述授权,以董事会审批的风险偏好及风险容忍度和监管部门设定的风险控制指标为限定范围,决定业务类别风险限额分配及具体业务经营规模。公司经营层应密切关注监管指标变化情况并及时调整风险限额分配政策,应针对风险偏好和容忍度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半年度及年度报告。本授权自本议案审议通过始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管理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并办理公司总部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及营业部)设置、调整、工商登记、申领/变更经营许可证等所有相关事宜,有监管规定要求必须以董事会单项决议审批的组织机构设置事项除外。本授权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融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债务融资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4-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1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并对2015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统计
(一)收入
■
(二)支出
■
(三)投资
■
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一)收入
■
(二)支出
■
(二)投资
■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法人
1、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旅游资源开发、国内贸易(除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商品)、室内装潢、实业投资咨询、农业产品的购销(除专项审批外)。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200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3]33号文”批准,由原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增资改制后重新登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同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3、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法定代表人刘明,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非金融业务)、科技项目开发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专项、专控商品除外)。
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4、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湖南省长沙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65万元,法定代表人魏锋,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预包装食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农副产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
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末持有本公司19.2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5、上海涌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涌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冬,经营范围:财经投资咨询,股份制改制咨询,企业理财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上海涌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同本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6、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市,注册资本为2.8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国金通用基金49%的股权。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本公司系联营企业。
7、上海国金鼎兴—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国金鼎兴—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为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并购基金,注册地为上海市。本公司子公司国金鼎兴持有权益比例13.17%。上海国金鼎兴—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代理记账),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
上海国金鼎兴—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同本公司系联营企业。
8、粤海证券有限公司
粤海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粤海证券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下的第1、2、4、6及9类牌照,可从事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证券投资咨询、企业融资、资产管理等受规管活动,同时也是香港联合交易所参与者及中央结算公司参与者。
粤海证券有限公司同本公司系关联自然人职务关联关系。2015年3月,公司完成对粤海证券的收购,公司持有其已发行股权比例99.9999967%。粤海证券不再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自然人
陈金霞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28.07%的股份。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证券经纪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服务佣金费率定价;
(二)代销金融产品收入:按照产品发行方统一的销售政策收取;
(三)咨询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四)主经纪商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五)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统一定价收取;
(六)直投业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七)认购金融产品: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认购或申购相关金融产品并支付管理费等;
(八)房屋租赁费用: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交易方协商定价。
(九)固定资产处置:参照资产公允价值与交易方协商定价。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二)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六、授权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预计的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开展相关交易,新签、续签相关协议。
七、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2名关联董事金鹏先生、徐迅先生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共6名,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瑞华先生、贺强先生、雷家骕先生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涌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金霞等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证券经纪服务协议、基金认购合同等协议内容公正、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合理,交易条款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2015-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9日
至2015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二〇一四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制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2、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7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 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新豪 牛月皎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电话:028-86690021 传 真:028-86690365
(三)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