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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66版)

      在股票具体操作策略上,本基金将根据经济增长周期、行业生命周期及企业生命周期规律在中长时间段上进行周期持有证券资产,同时根据指数及个股运行的时空和量价效应进行中短时间段上的波段操作。

      4、债券投资策略

      作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也非常重视对债券投资机会的把握。在债券品种选择上,本基金遵循相对价值原则和流动性原则。

      债券资产品种配置的依据为不同品种之间的风险收益水平,配置方法根据利率变动情况分别考虑杠铃型、纺锤型等组合方法,同时考虑动态控制和调整组合的久期;可转债品种配置将综合考虑市场容量、条款对价格的影响等因素。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65%*(60%*上证180指数+40%*深证100指数)+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定位于中低风险水平,力求通过选股方法、投资策略等,谋求中长期较高收益。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东吴嘉禾优势精选基金历史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

      注: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比较基准=65%*(60%*上证180+40%*深圳100)+3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2)东吴嘉禾优势精选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2005年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注:东吴嘉禾基金从2005年2月1日起正式运作。

      十三、基金的转换

      (一)基金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

      截至2015年2月1日,本基金已开通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2)、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3)、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82001)、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582201)、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580005)、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6)、东吴新创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7)、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83001)、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代码:583101)、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5001)、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2003)、东吴新产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8)、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82002)、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582202)、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9)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将另行公告。

      (二)适用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和以下代销机构办理以上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1、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2、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年费率计提。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手续费、服务费;

      8、基金分红手续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第3 项至第9 项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后,基金托管人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1、申购费用: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低申购费率、赎回费率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2、在“二、释义”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3、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4、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更新了相关内容。

      6、在“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更新了相关内容。

      7、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8、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9、在“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10、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1)2014年0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 2014年0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3)2014年0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4年0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摘要》;

      (5)2014年0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公告》;

      (6)2014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3季度报告》;

      (7)201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8)2014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9)2014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10)2014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数米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2014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12)201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延长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3)201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5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14)201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代销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5)2015年01月0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2014年年度资产净值公告》;

      (16)2015年01月0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17)2015年0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

      十六、签署日期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于2015年3月17日签署。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