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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4版)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逸民

      2015年3月13日

      附件三: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逸民为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双钱股份 双钱B股 编号:临2015-016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1) 上海华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常清;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住所:长江西路1180号402-9;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服务);工业自动化系统建设与服务;智能建筑;电脑软硬件;网络设备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及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仪器仪表(除专项规定)、电子产品、机电产品、通信设备的销售及维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持股55%。

      (2) 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建明;注册资本:人民币26,382.44万元;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合展路155号;经营范围: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A),包装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机械设备维修,集装箱清洗维修,自有设备、自有房屋租赁(除金融租赁),化工产品(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批发(详见许可证)。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36%、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6.64%、上海化学工业区置业有限公司49.41%、上海化学工业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0.59%

      (3) 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亚明;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0万元;住所: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经营范围:皂粒、甘油、硬脂酸、肥皂、无汞碱性电池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司持股比例50%。

      (4) 上海京华化工厂

      法人代表:唐华杰;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485号;经营范围:无机盐,其他基本化学原料,药用氧化锌,炉甘石,试剂氧化锌,电器修理,化工设备检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上海华谊集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5) 华谊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训峰;注册资本:美元285万元;住所:香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16楼;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化工医药产品及设备的制造和销售,从事物流、仓储、货流及技术进出口等业务。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持股100%。

      (6) 上海华谊新能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文西;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住所:上海市龙吴路4400号;经营范围:焦炭、化肥、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煤炭、矿产品、钢材。【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持股100%。

      (7) 安徽华谊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国伟;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经济开发区华谊大道;经营范围:煤化工生产、销售。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持股31.06%,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持股62.95%。

      (8) 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国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光南路684号01;经营范围:化学材料、橡胶及其制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煤炭、润滑油(除危险品)的销售收,仓储,经济技术咨询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内销商品的进出口业务,进行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煤化工生产、销售。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9) 上海华谊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大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4299弄44号;经营范围:化工行业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销售,工程咨询,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科技咨询服务,编制和开发工艺软件包及其相关的工艺流程程序,承包境外化工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持股100%。

      (10) 上海双钱轮胎销售(约旦)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雪君;注册资本:美元100万元;住所:约旦;经营范围:经销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化学原料、轮胎辅料、机械配件。公司持股比例50%。

      (11)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法人代表:刘训峰;注册资本:人民币328,108万元;住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联合路100号;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实业投资,化工产品及设备的制造和销售,医药产品的投资,从事化工医药装备工程安装、维修及承包服务,承包境外化工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持有本公司65.66%的股份。

      (12) 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刘训峰;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住所:上海浦东南路1271号15楼;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支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持股70%、本公司持股10%、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

      (13) 上海化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徐忠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西路1180号402-17;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开展相应类别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石油化工工业工程设备、化工工业工程设备、医药工业工程设备、环保工业工程设备、通用机械设备方面监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化工工业工程;医药工业工程;热力及管道工程;煤炭工业工程;电力工业工程(除送变电工程);水利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在化工、建筑、市政设备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14) 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人代表:杨大年;注册资本:人民币35217.6053万元;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4999弄1号1224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持股100%。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华谊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化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华谊新能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京华化工厂、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安徽华谊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上海制皂(集团)如皋有限公司、上海双钱轮胎销售(约旦)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4、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单位(万元)

      ■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成本价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价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资金拆借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利息。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提供劳务,一方面可以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另一方面是由于相互间生产领域的相邻关系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稳定合作关系而造成。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上海华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华谊新能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谊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安徽华谊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京华化工厂、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化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训峰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训峰先生、王文浩先生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李垣、沈启棠、王锦山先生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六、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决议,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分别同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与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双钱股份 双钱B股 编号:临2015-017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执行新准则后的前期已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总额和报告期内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报告期末的负债总额、净资产产生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本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一、概述

      因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颁布,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要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14年初,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和颁布,公司需按照修订和颁布后的准则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将对执行新准则后的前期已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离职后福利计划中的设定收益计划和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按照设定收益计划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并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当前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将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依据准则重新分类。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除《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外,其他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李垣、沈启棠、王锦山先生认为,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双钱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18

      证券代码:900909 证券简称:双钱B股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吴淞路308号公司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8日

      至2015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3月1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5年4月3日17:00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但必须附上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03室(近江苏路,传真: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股东大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吴淞路290号 邮编:200080

      电话:021-23537029、23537034 传真:021-23537032

      特此公告。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双钱股份 双钱B股 编号:临2015-019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八届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二○一五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二○一五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认为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二○一五年度年报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二○一五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是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同时,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经过我们审核,我们同意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2014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需按照修订和颁布后的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我们认为,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二○一四年度公司董、监事及高管薪酬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14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2014年度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得薪酬以及独立董事津贴,均是依据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薪酬议案为原则所确定。同时,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按照公司《经营者群体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制度进行考核、兑现。因此,我们认为,公司薪酬确定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被推荐书及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张逸民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说明及意见:

      一是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要求,也符合公司的实际;

      二是公司制定的相关内控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了贯彻执行;

      三是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建设的相关情况。

      独立董事:李 垣、沈启棠、王锦山

      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双钱股份 双钱B股 编号:临2015-020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在公司本部(吴淞路290号)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清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张建平先生辞去监事职务,提名顾立立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张建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公司监事会对张建平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尽职以及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推荐,现提名顾立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人选,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相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一:人员简历

      顾立立,男,1972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政工师。现任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总经理。

      主要工作经历:曾任上海硫酸厂团委书记、三车间党支部书记、三车间副主任、党委书记助理、厂长助理、副厂长,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经贸委副主任,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静安华谊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上海闵行华谊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