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1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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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3月2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和银行借款预算的议案》,批准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控制在20亿元以内,年末银行借款目标30,000万元,此决议有效期为2014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31日。鉴于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业务持续有效开展,现决定将决议原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4月30日。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