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5—02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12日、3月13日、3月1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12日、3月13日、3月1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6日起停牌,自2014年12月10日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规定披露了继续停牌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2015年3月12日,公司公告了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2日开市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筹划了以下事项:
(1)2015年3月3日,公司公告了拟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收购河南省海川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川电子”)20%股权事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2)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的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3月10日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
(3)2015年3月10日,公司公告了与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相关关联交易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除了已经公告的收购海川电子20%股权、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及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六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3、经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回函明确表示:“除了公司已经披露的收购海川电子20%股权、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及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对安彩高科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河南投资集团已向实际控制人河南省发改委问询,确认亦不存在上述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了已披露的收购海川电子20%股权、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及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