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15-011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5年3月3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17日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天盈北路9号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董事夏中华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委托常昀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传忠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4年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与信永中和签署协议及决定其酬金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支付信永中和201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05万元。审计费用包括审计师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审阅及翻译等有关审计工作的服务费用。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简“立信”)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与立信签署协议及决定其酬金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支付立信201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审计费用包括审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事项。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酬金事项。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1.62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3,205.69万元。由于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故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公司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和实际账龄以及各项资产实际占用情况,经实物盘点、分析核实,公司按照财政部制定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计提减值准备。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2,123.66万元。其中,坏账准备余额1,383.6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696.38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43.65万元。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审计计划。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方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按照2014年年初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业绩合同》进行考核的,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的结果。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业绩合同》,并授权董事长与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该合同。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A股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申请撤销A股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临2015-012号公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临2015-013号公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对2014年会计报表影响的议案。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增加本期财务报表利润25,933,868.24元,其中:折旧影响增加3,892,214.90元,坏账准备影响增加22,041,653.34元(包含北京京城压缩机有限公司坏账准备影响增加12,069,832.53元)。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5年6月9日(星期二)召开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另行通知。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中1、2、3、5、7、11、12、13项的议案将提交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15-012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A股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A股停牌,A股股票(600860)正常交易。
一、公司A股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12年、2013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A股股票自2014年3月31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14TJA2002):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9,530,631.51元,实现营业收入1,806,333,093.44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16,206.70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4等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此外,公司不存在财务会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情形;不存在可能被解散的情形;不存在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情形和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2015年3月1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A股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在交易所审核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A股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不申请A股停牌,A股股票(600860)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15-013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201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4]467号)作出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报告期内,《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没有影响,也不涉及调整期初数的情况。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离职后福利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设定受益计划的规范范畴,故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进行测算。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按照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资产负债表调增应付职工薪酬29,840,000.00元,调减未分配利润32,310,000.00元,调增其他综合收益2,470,000.00元。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在2014年以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部抵销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本集团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2013年资产负债表调减少数股东权益1,538,378.84元,调增未分配利润1,538,378.84元,负债总额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15-014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17日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天盈北路9号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刘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在违反相关会计制度或规定的情形;未发现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A股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执行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对2014年会计报表影响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