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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3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20日(周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19日—3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下午3:00至2015年3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12日。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3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方式;

      2.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3 发行数量;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2.6 锁定期安排;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2.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2.10 决议有效期限。

      3.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批准公司与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7.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3月16日—3月17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3月17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人:张星星、刘华、张龙兵。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证券代码36214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2.01元代表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

      注: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系统撤单处理。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即可成功激活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股东,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下午3:00至2015年3月2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1.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2.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人:张星星、刘华、张龙兵。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 二Ο一五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 2015年3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