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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18 公司简称:中路股份

      900915 中路B股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环保低碳、绿色康体为产业基础,以促进全体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经营目标,稳定制造产业,拓展服务产业。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和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的精神,公司从2010年即开始参与政府公开招标的公共服务投资领域即公共私营合作(PPP)模式,上海市闵行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已运营了第一个五年服务期,为300多平方公里数十万居民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出行瓶颈。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转型介入绿色阳光产业,以人民币4049.15万元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荣先生持有的高空风能50.005%股权、对高空风能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合并持有高空风能58.041%的股权。高空风能运用自有的专利技术,经过历时五年的试验放飞,独创性地采用伞梯组合,在高空中通过上下运动把风能转化为动能带动地面上的大容量发电机转动从而达到发电功能。该“天风”高空风能发电技术是真正的非碳石转化的比较洁净的新能源发电技术,投资及运营成本均远低于其他发电技术,且理论测算年发电效率可达到6500小时,远高于其他发电方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批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筹建400兆瓦(40万千瓦)高空风能发电站,现正在有序地进行前期报批筹划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拟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增持路路由10%股权;尽职调查并参股追加增资道里云。通过协议出让及参股企业借壳上市等方式退出投资,保持进入和退出投资的双向流动。公司向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III-A, Ltd.(红杉中国成长基金3)出让持有的鼎力联合的全部股权(即20%股权),总转让价格为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转让款7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589万元),产生收益约人民币4,137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路实业参股投资企业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重组借壳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自行车业务经营良好,通过网络电商销售,继续保持淘宝网天猫商城同类商品销售的前列,童车业务也获得恢复,并进行电商销售,自行车私人定制业务进行有序尝试。公共自行车租赁业务继续有效扩展,在上海、江苏新增扩容延续12个项目,新增近400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271.22万元,同比增加0.39%;营业利润1391.65万元,同比减少64.72%;利润总额1678.43万元,同比减少59.80%,归属于股东净利润1417.52万元,同比增加43.9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公司向Sequoia Capital China GF Holdco Ш-A,Ltd.(红杉中国成长基金3)分两次转让所持有的鼎力联合20%股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已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鼎力联合6.14%股权,并已收到股权转让款7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589万元,产生收益4,137万元,占公司当年净利润的290.54%。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为了应对愈发严重的环境污染,增加全民节能减排的意识,倡导绿色出行的理念,各地政府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思路与模式,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

      在当前提倡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的前提下,公司未来将持续拓展公共自行车市场,扩大在上海、江苏等其他省市区的发展,让公司自行车产品成为大城市自行车公共交通中解决中短距离出行和与轨道交通接驳换乘的重要依靠。

      顺应主流消费趋势,重点发展电商平台,随着互联网厂商的进入,公司将在未来利用传统厂商的优势,利用可穿戴技术,研发可与电子产品结合使用的深受主流人群喜欢的新型产品,使自行车变异成移动互联网社交平台。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积极推动高空风能芜湖2.5兆瓦试验电站的建设进程、尽快形成发电供电的能力。落实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各项工作,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筹建申报工作。

      公司将配合各地政府继续完善城市交通体系,促进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的健康稳定发展;继续拓展新的销售市场,设计开发各种新款特奇两轮车等中高端产品。

      上海迪士尼主题乐园即将开园,公司将按照与Triple Five Worldwide Organization,LLC(以下简称三五集团)所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推动筹划、报批等流程运行。将公司土地开发建设成集购物、娱乐、文化、休闲与一体的世界级超大规模、多功能文化旅游综合服务园区,增强公司的综合运营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公司将继续寻找拟上市公司参股投资并推动上市,综合考察参股投资企业的状况,通过各种方式择机退出投资。

      (三) 经营计划

      新年度计划实现营业收入70000万元,成本60,200万元。公司2015年的主要经营计划为:1、高空风能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事宜;2、与三五集团合作开发南六公路土地建设公司文化旅游服务综合体项目;3、推动参股投资企业加快股改创造条件报送上市申请;4、探索公共自行车租赁业务系统稳定的营销模式,积极开拓新地区的市场;5、继续扩展公司电子商务的产品质量及售后保障;6、充分利用公司具有的快速研发能力提供内外销新产品;7、根据电子商务平台的销售情况,积极调整产品生产规模,加快淘汰不畅销产品,合理调节库存管理和供应商管理。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公司业务如果实质性地发生重大改变,开发公司土地、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会有更大的资金需求。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面对全国范围的限电政策,公司制造产业销售尤其是外销持续低迷及电动自行车销量的下滑都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影响。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②《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本公司核算在应交税费中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属于流动资产性质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上述追溯调整对本期和上期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

      2、本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董事长: 陈闪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