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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更新)摘要
    2015-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对个股的定量分析将主要依靠上市公司公开的财务信息,公司金融工程部门将根据每季度上市公司公报的财务数据,按成长性、价值性和盈利性等分类标准计算相应的量化指标。主要采用的量化指标有:

      成长性指标:市盈增长比率(PEG)、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近三年平均息税折旧前利润(EBITA)增长率、未来一年预测每股收益(EPS)增长率等;

      价值指标:市盈率(P/E)、市净率(P/B)、每股收益(EPS)、股息率等;

      盈利指标: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近三年平均投资资本回报率(ROIC)等。

      在计算上述定量指标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对每个行业内的个股按历史数据计算的成长性、价值性和盈利性指标进行排序,处于每项指标排名前50%的股票将进入研究范围,公司研究团队将在筛选结果的基础上对相关公司进行进一步的基本面研究。同时,由于本基金的风格为成长性优先,因此在个股筛选层面本基金也将把成长性指标作为重点考虑因素,进入成长性指标排名前25%的个股,若价值及盈利等指标能达到市场平均水平或以上,将成为重点研究对象。

      2、基金管理人还将采用量化方式对各上市公司的部分财务指标的未来变化进行合理预期,并在此基础上利用DDM和DCFM等模型对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计算。公司内在价值是判断公司合理估值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判断股票价格合理区间的衡量尺度。管理人将定期对股票的市场价值和估算的内在价值进行比较,对于市场价格长期低于内在价值的个股,由于其出现增长潜力的可能性较大,也将成为公司研究团队重点研究的对象。

      定性分析:

      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还将发挥其在股票研究方面的专业优势,综合利用卖方研究报告、实地调研和财务分析等多种手段,对进入研究范围的上市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从定性的角度筛选出基本面良好、成长潜力较大的股票进行投资。定性的主要指标包括:

      1、行业地位突出

      2、主营业务具备核心竞争力

      3、公司管理能力强

      4、财务状况稳健

      5、具备专利等排他性资源

      6、技术创新能力强

      (四)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分类资产配置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自上而下进行债券投资管理,以实现稳定收益和较高流动性的投资目标。主要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灵活管理、曲线合理定价、曲线下滑策略等。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指数+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其风险和收益水平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2月9日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8月4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8月4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注: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成长性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的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5%-4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8月4日)起六个月,建仓期满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

      十三、 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银行汇划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1.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2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5、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2)赎回费

      ■

      注1: 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例: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持有年限不足1年,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2500×10,000×0.5%=62.5元

      赎回金额=1.2500×10,000-62.5=12,437.5元

      (5)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所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采用低于柜台费率的申购费率。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4年9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的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进行更新。

      (二)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对基金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了更新。

      (五)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更新。

      (六)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的数据。

      (七)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更新为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的数据。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上接B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