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5-014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李书升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十二名,实到董事九名。董事王利娟因公出原因,委托董事李书升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马伟、王红旭因公出原因,分别委托董事刘斌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风电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8,904,793.67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7,890,479.37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271,709,019.56元,2014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2,723,333.86元。
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1,777,78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0.46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81,955,658元,占公司2014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2,042,215.69元的45%。
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关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审计工作量,在2014年年报审计费用的基础上协商确定2015年年报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长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技术改造方案与科技创新计划》。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勤信鉴字[2015]第1006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湖北五峰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的议案》,此议案中涉及担保的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湖北五峰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项目总投资(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为85,973万元。
(二)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五峰)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五峰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开展相关工作,五峰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公司随着建设项目进度的用款需求对五峰公司逐步增加资本金,资本金总额不低于该项目国家核准的项目总投资的20%,即不低于17,213万元。
(三)同意以公司或五峰公司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8,760万元的贷款(不超过国家核准总投资额的80%),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同意五峰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或固定资产抵押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四)如果以五峰公司为贷款主体,同意公司为其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总额为不超过68,760万元,本担保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及办理项目贷款、收费权质押、担保手续。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5-015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2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素芬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保证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及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