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369 公司简称:陕鼓动力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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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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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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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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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日新月异的市场形势格局,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以“两个转变”的发展战略为核心,在对当前市场环境进行充分分析和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积极应对目前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拓展战略市场领域,深化产业核心能力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新的增长点。公司在寻求传统领域新的发展模式的同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与新型能源业务,拓展公司业务应用的市场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通过长期深入的行业经验积累和市场动态分析,我们充分的认识到,现阶段公司传统业务的下游行业依然处于周期性波动的低谷时期,产能过剩、过度竞争等累积的不利因素仍在持续作用,下游重化工与冶金领域中的固定资产与装备投资规模持续放缓甚至下滑。同时,公司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不断进入新的领域,发展新产品和新服务。由于新兴业务的市场布局和商业模式与传统业务之间存在差异,尤其是由于新兴业务尚处于发展期,其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仍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以上综合原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出现下滑,2014年公司累计实现订货64.5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滑19.35%;实现营业收入48.6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滑22.7%;实现净利润5.32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滑42.13%。
1、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分析
合并利润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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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放缓和客户所处行业景气度降低带来的设备类投资规模紧缩、项目周期延长等情况的影响,能量转换设备制造板块和能量转换系统服务板块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比减少。同时,随着气体业务项目建设和运行的持续推进,能源基础设施运营板块的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比明显增加。
公司三大业务板块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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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结构发生一定变化:
2013年—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情况
单位: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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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公司致力于成为优秀的绿色动力系统集成商和服务商,在战略转型过程中,持续强化系统技术、流程技术的研发,进一步提高机组配套率:
2013年—2014年公司主要产品机组配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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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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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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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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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修订)》。
2.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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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表、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更多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6)。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年度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