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15-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0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1433001147,发证日期为2014年10月27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药业”)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川南药业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GF201433000073,发证日期为2014年9月29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及川南药业将连续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公司及川南药业2014年已根据相关规定已按15%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