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5-026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0195号)。公司现就意见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 关于公司行业经营情况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基本经营信息及煤炭税费改革等重大行业政策对公司的影响,请公司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1、煤种、储量等基础信息。根据本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经营性
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开采和洗选》的规定,请补充披露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前五名子公司)的主要矿区所处位置,煤种,保有储量。
回复:
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6%)下设柴达尔矿区和海塔尔矿区两个矿区。其中:柴达尔矿区包括柴达尔矿和柴达尔先锋煤矿。
柴达尔矿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北部与祁连县毗邻地带,呈北西—南东向展布,长约7.60Km,平均宽约0.6Km,勘探面积4.56Km2。地理坐标:东经100°28′00″~100°30′23″,北纬37°36′35″~37°38′42″。该矿煤种主要以贫、瘦煤为主。截止2014年12月底,柴达尔矿保有资源储量为:111b+122b+333为7437.95万吨,334为2246.22万吨,保有资源量为9684.17万吨。
柴达尔先锋煤矿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区刚察县北部与祁连县相邻的地带,属热水煤矿区的柴达尔井田范畴。地理坐标:东经100°30′17″~100°32′11″,北纬37°35′52″~37°36′41″。截止2014年12月底,保有储量为:3034.55万吨,其中111b+122b为2980.55万吨,333为54万吨。
海塔尔煤矿区位于祁连县东南默勒镇境内,距祁连县县府所在地八宝镇直线距离约62Km处,行政区划隶属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默勒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东经100°32′,北纬37°41′。呈北东—南西向展布,长约4Km,宽约0.5Km,勘查面积约2Km2。该矿煤种主要以不粘煤为主。截止2014年12月底,海塔尔矿保有资源储量为:2942.484万吨。其中:111b为1613.484万吨,122b为1295万吨,333为34万吨。
2、 煤炭税费改革的影响。煤炭资源税自2014年12月1日起由从量计征改为从
价计征,涉煤收费基金如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费用将停止征收,请公司补充披露煤炭资源税计征方式调整对公司2014年度及预计对2015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以及公司目前需要缴纳的涉煤收费基金项目及该项调整对公司2014年度及预计对2015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回复:
由于国家煤炭资源税自2014年12月1日起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其他涉煤收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费用将停止征收。本次资源税调整后,除资源税外公司目前无需要缴纳的其他涉煤收费基金项目。
公司原资源税按2.30元/吨计征,约占煤炭销售收入的1%,煤炭资源税调整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按照煤炭销售收入的6%计征。调整后公司税负增加,按照新旧煤炭资源税的征收方式对比,会增加煤炭销售收入的5%的税收支出,根据以上比例测算,2014年度减少净利润127.5万元;2015年度预计会减少净利润1527.38万元。
煤炭资源税改革后,涉煤收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费用将停止征收。公司原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煤炭销售收入的1%征收,原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按照增值税的1%征收,约占煤炭销售收入的0.15%,调整后使公司减少煤炭销售收入1.15%的税收支出,根据以上比例测算,2014年度增加净利润29.33万元;2015年度预计会增加净利润351.30万元。
综合上述,煤炭资源税改革后,公司净利润会有所下降。2014年直接减少净利润98.17万元,2015年度预计减少公司净利润1176.08万元。
二、关于公司行业经营质量及发展战略
公司临时公告披露显示,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属于化工行业,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公司的最新发展战略,请公司就下述问题补充披露:
1、 公司发展战略。公司2014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碳酸锶产品,
请公司在发展战略中详细披露公司碳酸锶业务的发展战略、计划及未来经营风险。
回复:
碳酸锶业务的发展战略、计划:
在现有从事的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外,通过并购方式,新增碳酸锶生产、销售业务,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降低现有主营业务应用领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通过与收购标的资产在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互补和提升,提高在锶盐领域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提升上市公司的价值。以专有精细锶盐产品为发展方向,利用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的资源、技术和环保优势,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依托公司所具有的全自动、连续碳化专有技术,扩大符合液晶玻璃、高档磁材、蓄能荧光粉专用的高含量、小粒径球形碳酸锶的生产;开发附加值高的新品等产业链下游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未来的经营风险:
1)标的公司的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庆龙锶盐主要从事碳酸锶(普通工业级、电子级)及锶盐系列产品的深度开发和精加工,产品主要应用于磁性材料、玻璃基板、金属冶炼、电子陶瓷、烟花等行业的产品生产制造。由于标的公司所处的无机盐行业及其下游行业因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均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目前碳酸锶行业处于周期性发展的低谷时期,行业周期性波动可能会对标的资产未来的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标的公司原材料供给不足或价格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天青石矿,在我国12个省(区)有矿床(点)分布,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标的公司利用位于重庆铜梁、大足的优质天青石矿产资源,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原材料采购体系和稳定的原材料采购渠道,相关矿石品位高、稳定性好。随着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规模扩大,若未来高品位的天青石矿出现供给不足或较大价格波动,将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和绩效产生较大影响。
2、公司毛利变化。根据年报,你公司煤炭业务的毛利率为28.37%,请公司补充披露本年度煤炭价格下滑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
回复:
公司2014年度与2013年度煤炭价格和毛利率对比,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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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2014年度公司煤炭销售价格下降11.54元/吨,因公司通过压缩大修理费用和降低人工成本等方式使煤炭生产成本下降了7.15元/吨,煤炭的毛利率仅下降了0.46个百分点;如果不通过各种措施降低成本,按2013年原成本测算,2014年煤炭价格的下滑会使煤炭的毛利率下降3.57个百分点。
三、关于公司关联销售问题
由于公司本期向兄弟公司的销售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大,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关联销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请公司就下述问题补充披露:
1、 大额关联销售。根据年报,你公司向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青海桥头铝电股
份有限公司销售原煤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68.59%,请公司采用数据对比方式分析向关联方销售的价格与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并分析关联定价的公允性。请公司详细说明年报中所述的拟采取的提升向非关联方销售煤炭的比例的具体措施。
回复: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西海煤炭累计销售原煤1,850,570.74吨,实现销售收入425,210,996.34元,平均销售单价为229.77元/吨。其中:向第三方销售原煤546,182.74吨,实现销售收入133,567,430.21元,平均销售单价为244.55元/吨。向桥头铝电销售原煤1,304,388.00吨,实现销售收入291,643,566.13元,平均销售单价223.59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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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算,全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原煤的平均单价223.59元/吨比公司全面平均销售单价229.77元/吨低6.18元/吨,占公司全年平均销售单价的2.69%;全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原煤的平均单价223.59元/吨比向第三方销售原煤平均单价244.55元/吨低20.96元,占向第三方销售原煤平均单价的8.58%,差异在合理的范围内。
单一客户煤炭销量的大小、煤炭质量的优劣、本地区的煤炭市场环境等因素都会对煤炭销售价格产生影响。为保证与桥头铝电关联销售定价公允合理,2012年12月11日本公司与桥头铝电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根据该协议,自2012年12月1日起,以本公司向其他第三方销售煤炭的数量、销售煤炭的价格,以及桥头铝电向其他第三方处购得煤炭的数量、购得煤炭的价格为依据,全部折算成同等热值原煤的不含税坑口价进行总体加权平均计算,所得加权平均值作为本公司与桥头铝电之间煤炭销售价格的关联销售底价。该价格每季度计算一次,作为当季度关联销售结算底价,如当季度不存在第三方指标的,则以上一期第三方指标为准。
按照以上协议约定的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公司向第三方销售煤炭的数量、价格,以及桥头铝电向第三方采购煤炭的数量、价格为依据,全部折算成同等热值不含税的坑口价原煤进行总体加权平均计算的,该计算方式充分考虑了市场价格、销售量大小、煤炭质量和市场环境等影响煤炭价格的因素。所以公司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201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的约定与关联方进行结算。
我公司拟采取的提升向非关联方销售煤炭的比例的具体措施:
1、加大向非关联火力发电企业的销售力度。2015年青海省内在建的火电厂(与我公司非关联方)将有一家建成投产,我公司已经派销售人员前往接洽,并且将公司的基础资料交与该企业用于供应商注册,有望在2015年度促成该业务。
2、加大向用煤的非发电工业企业的销售力度,如水泥厂、化工厂,我公司的销售人员也进行了接洽。
3、除维持我公司现有的刚察县整体供暖客户以外,积极向周边的其余地区供应取暖用煤,如祁连县、海晏县地区。
2、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根据本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经营性信
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开采和洗选》的规定,请补充披露公司前五名主要供应商和销售客户名称、金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合计收入金额及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回复:
前五名主要销售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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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名主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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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1、应收票据大幅增长。根据年报,你公司2014年末应收票据325,237,897.84元,较2013年末179,691,520.00元,大幅增长81%,公司解释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请你公司补充披露销售收入结算方式变更的原因及是否存在票据未能足额、按期兑付的风险。
回复:
公司销售收入结算方式变更的原因是:
1、2014年度煤炭市场低迷,供需关系发生变化,出现了供大于求的情况,为了保证煤炭的销售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在销售政策上作出了相应调整,在煤炭销售上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方式。
2、受国内经济环境的影响,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这种方式被大多数企业所采用,用以增加促销力度,缓解交易双方的资金压力,目前我公司在对供应商的结算中,也大都采用了票据结算的方式。
我公司应收票据中核算的票据全部是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票据未能足额、按期兑付的风险。
2、综合治理回填费用会计处理。根据年报,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中有62,077,691.00元为应支付的露天开采煤矿综合治理回填费用,请公司披露该项目的会计处理及其依据,并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金瑞矿业下属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海煤炭”)负责公司的煤炭开采与销售任务。截止2014年12月31日,西海煤炭综合治理露采矿区共有8支综合治理采煤队进行露天综合治理施工。
为了保障综合治理采煤队在露采矿区结束采矿任务时完成矿区的回填治理工作,维护矿区生态环境,西海煤炭与综合治理施工方签订了《露天综合治理协议书》。双方约定:综合治理施工方在回填过程中挖出的边角余煤,西海煤炭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收购;结算时西海煤炭从综合治理施工方结算的煤款中按照10元/吨的金额暂扣露天开采综合治理回填费用,其中:5元/吨作为西海煤炭的公用治理基金,由西海煤炭用于公司整体矿区的回填、整治工作;另外5元/吨作为综合治理施工方的回填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综合治理施工方回填工程完毕并达到西海煤炭综合治理回填验收标准后予以支付。若综合治理施工方回填工作达不到公司的验收标准或者放弃回填工作,上述资金将不予支付。暂扣款项纳入公用治理基金,由西海煤炭用于公司整体矿区的回填、整治工作。
由于煤矿采掘周期较长,西海煤炭暂扣综合治理施工单位的综合治理回填费用的使用需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发生,因此在西海煤炭的账目上出现了一定的结存余额。2014年之前,西海煤炭将上述款项在“其他应付款—采煤队结算”科目进行核算,未将暂扣的综合治理回填费进行单独列示和披露。
为了准确核算应付综合治理采煤队结算的煤款和暂扣的综合治理回填费,2014年1月,西海煤炭将上述款项从“其他应付款—采煤队结算”科目中转入“其他应付款—采煤回填费”科目中按照综合治理采煤队分户进行核算。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综合治理回填费”余额为62,077,691.00元。
会计师意见:
在执行金瑞矿业2014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所审计人员对金瑞矿业“其他应付款”中列示的综合治理回填费进行了适当关注,实施了包括检查计提依据、核实相关协议、函证等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程序是充分、适当的,公司将暂扣综合治理施工单位的综合治理回填费用计入其他应付款中进行核算的会计处理是适当的。
3、在建工程未转固原因。根据年报,公司柴达尔矿3570水平东西运输大巷工
程期末计入在建工程的余额为39,750,764.22元,而其项目金额为28,739,400.00元,在建工程余额超过公司项目金额的38%,请公司补充披露未将该项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依据。
回复:
柴达尔矿3570水平东西运输大巷工程,年初数为20,438,128.00元,本期增加19,312,636.22元,期末余额39,750,764.22元。此项在建工程余额超过项目资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设计变更增加了原投资的井巷工程的走向长度,从而增加工程量;由于柴达尔矿3570水平东西运输大巷工程井下地质复杂增加了此项工程的各项隐蔽工程量以及处理井巷工程由于矿压出现的冒顶事故的工程量,增加了工程的部分签证;使该项目超出了预算投资,所以截至目前在建工程超过公司的项目金额的38%。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该项工程仍处在建设状态,并没有达到可使用状态,不具备转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条件,因此公司未将其转入固定资产。
4、分部报告披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请公司补充披露分部报告信息,如无报告分部的,请公司说明原因。
本公司补充披露分部报告如下: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最终实现销售地进行划分,资产和负债按经营实体所在地进行划分。
公司目前主要分为两个分部,即:煤炭采掘与销售、碳酸锶的生产与销售。
本公司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相同。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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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融工具风险披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请公司补充披露金融工具产生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风险。
本公司补充披露金融工具风险如下: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应收账款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净值较小,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仅为2.1%,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支付的政府相关部门的保证金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本公司的应收款项中尚未逾期和发生减值的金额,以及虽已逾期但未减值的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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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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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详细情况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五、(2)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可能源于其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金融工具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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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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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上浮一定百分比的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288,560,000.00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45,56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50%基准点的变动时,将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其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4)资本风险管理
本公司的资本风险管理政策是保障公司持续经营,为股东提供回报和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利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本公司的资本结构包括银行借款、银行存款及本公司所有者权益。管理层通过考虑资金成本及各类资本风险而确定资本结构。本公司将通过派发股息、发行新股或偿还银行借款平衡资本结构。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率监督资本风险。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为63.75%(2013 年 12 月 31 日:63.22%)。
6、营业外收入披露。根据年报,你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为13,158,062.60元。请公司补充披露附注中所述的递延收益与预计负债—待执行的亏损合同的关系。
回复:
如本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五、(37)所述,本公司的营业外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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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政府补助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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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说明:
1)本期政府补助主要为确认摊销的递延收益。
2)2013年末“预计负债—待执行的亏损合同”为127,889.00元,对应未执行的合同标的为760,000.00元,本期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标的已由该“待执行合同”对方兖矿集团大陆机械有限公司代售成功,该待执行合同已无需本公司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故将上期末“预计负债—待执行的亏损合同”127,889.00元本期转销。本公司本期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预计负债转回”科目中进行了核算。
营业外收入中的递延收益与预计负债—待执行的亏损合同均为本公司本期营业外收入的构成部分,二者之间不存在关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