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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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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5-10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聚焦“十二五”战略,整合内外部资源,创新原料采购掌控和养殖模式;技术研发支撑市场发展,增强竞争能力;积极推进文化营销和价值回归,创新营销模式和新渠道构建,快速推进滋补保健业务拓展;提升组织能力,构建以主业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掌控竞争新优势。

      2014年公司持续推进阿胶价值回归、文化营销工程,精准传播,策划“熬胶尽孝”“进补必选”主题活动,彰显东阿阿胶品牌力。聚焦重点区域、聚焦重点产品,持续推进营销体制改革创新。

      2014年营业收入40.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2.03亿元增长13.5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集团于2014年7月1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同时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中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1、长期股权投资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之前,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后,本集团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参见后附列表。

      2、职工薪酬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修订)之前,对于辞退福利,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集团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修订)后,辞退福利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20.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对权利和义务进行评价时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修订了控制的定义,将“控制”定义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并对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增加了有关抵销的规定和披露要求,增加了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修改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的披露要求。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6、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其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售等项目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7、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未对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但将导致本集团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公允价值信息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8、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将导致本集团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进行了相应调整。

      对于上述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本集团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本财务报表的年初数或上年对比数,并重述了可比年度的财务报表。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13年1月1日及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报表:

      ■

      ■

      注1:系子公司山东东欣投资有限公司认缴的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份额,从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母公司报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5家。

      1、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东阿阿胶健康管理连锁有限公司2014年6月通过向西丰县吉园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现金注资人民币255万元,取得西丰县吉园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51%股权。

      2、2014年8月,本公司出资设立东阿阿胶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持股比例100%,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2014年10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东阿阿胶保健品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西丰道地中药材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持股比例100%,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2014年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广东益建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文山三七产业协会共同出资设立云南文山三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益建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协议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持股比例70%,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出资额分期支付,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广东益建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1400万元。

      5、2014年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广东益建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吉林道地长白山人参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益建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4年12月,广东益建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吉林道地长白山人参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东阿阿胶健康管理连锁有限公司。

      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9家

      广州市上品东阿阿胶有限责任公司、东阿东欣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东阿东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东胶商贸有限公司、杭州东阿阿胶商贸有限公司、合肥东阿阿胶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元亨斋东阿阿胶销售有限公司、青岛养滋堂东阿阿胶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吉祥云东阿阿胶零售有限公司本年已注销。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