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18日下午1: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继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9,014,2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60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9,010,9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60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9,010,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9,010,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9,010,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9,010,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526,8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9,010,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526,8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9,010,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526,8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9,010,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813,2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526,8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93%;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9,010,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9,010,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喻荣虎、吴波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