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015年3月19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具体内容为:
1、为回报广大投资者, 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3,200,000元,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共计送红股129,600,00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7股,共计转增股本302,4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64,000,000股。
2、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此利润分配相关方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有关董事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有关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卢震宇、张炜、卢彩芬、冀雄、陈志国五名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一半以上)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经讨论研究,上述董事认为: 本次控股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提议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分配预案把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相结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以上五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开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