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停牌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1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中科金财(代码:002657)”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
关于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5年3月20日起,本公司旗下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73)在建设银行所有营业网点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其规则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定投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建设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受理网点或受理方式见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的公告。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建设银行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建设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建设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建设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建设银行的规定。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建设银行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建设银行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建设银行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遵循建设银行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7、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参加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费率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更新公告中载明的申购费率。
8、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建设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建设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本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建设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
(3)本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建设银行的具体规定。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0860 (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alaxyasset.com
2、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 www.ccb.com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关于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内容
本公告仅就建设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建设银行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销售相关业务及在建设银行处的办理情况,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在上海证券开通定投业务
及参加上海证券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协商,根据双方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5年3月20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上海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
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上海证券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上海证券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上海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办理开户及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上海证券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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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二、 关于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200元。上海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上海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海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海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上海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5年3月20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本公司或上海证券将另行公告。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上海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0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