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飞雪
人既有善性天使的一面,也有恶性魔鬼的一面,只有摈弃狭隘偏见,放眼全球,胸怀博大,包容所有人的利益、意愿和主张,才能实现正义、秩序和效率的价值观,才能实现长治久安、和谐永续。
呼唤倡导什么,正说明缺少什么。今天呼唤倡导依法治国,就正说明我们还远远没有达致依法治国之佳境。
美国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说:“中国人发明了好政府。他们设计的行政机构是理性的,按照功能组织起来,以非人格的标准进行招聘和晋升,这绝对是世界第一。”这绝对不是吹捧溢美夸饰之词。儒家政治理想的普及以及科举制保证了好人政府的组建。但是福山又指出,好的政府架构要能健康和长久有效运转,需要依靠法治来维护,而中国传统上并没有法治,因此尽管中国各朝各代的政府架构是好的,却总是陷入滥权、苛政和腐朽的深渊。真让福山说着了,中国历史上最值得称道的时期是大唐贞观、开元盛世,可大唐盛世的终结也正始于在昏聩唐明皇、奸相李林甫、小人杨国忠、残暴安禄山,他们联手葬送了大唐盛世。这正是缺少完整的法治架构(法律管不好、管不住皇帝及其身边一小撮人)的必然恶果。
说中国历史上缺少真正的法治传统,肯定会有人抬杠,他们必会抬出法家来说事。不错,以韩非、管仲、商鞅为代表的法家学官联合体确实把法治论证得很周详严谨、执行得很严肃到位,可细一推敲,韩、管、商们的法治与我们今天呼唤倡导的法治大相径庭,差距不啻十万里。与儒家之“刑不上大夫”不同,法家强调平等,提出了“不别亲疏,不疏贵贱,一断于法”的主张,但这种平等是指守法和违法必究的平等,而不是指法律赋予、尊重、保障所有人合理权利的平等。商鞅把除国王之外的所有人,包括大夫、贵族、庶民、徒犯,都当成了富国强兵的耕战工具螺丝钉砖头:政府官员是国王的耳目手脚,贵族若无新功就会失去既得利益,农民非战时只有种地一种选择,战时只有冒死取敌首级才是出路,“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商君书·算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把法家主张推广全国,无忌惮无限制役使民力,修长城,建皇陵,开道路,大拆大建,热火朝天,该干的,干,不该干的,也干,结果,不仅葬送了帝国,摧毁了社会,也把法家那一套推上了破产法庭。秦朝二世而亡,就是法家政治的失败。法家只把人当成劳动工具,不把人当人看,不顾及人的尊严,违背人性,悖扭人道,失败是必然的。
法家失败破产,大唐盛世(虽然短暂)的成功繁荣,昭示一个真理:恶法非法,政治强人硬施亦不能长久;唯有良法,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永续。关于良法,古代中国有主张,亦有实践(如大唐之租庸调制),西方国家也有这方面的探索,值得我们今天吸取、借鉴。有文可查的,最早论述、主张良法之治的是亚里士多德。他说:良法须满足三要件:一是良法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公众利益而不是为某一阶级(或个人)的利益;二是良法应该体现古希腊人珍爱的自由,自由是最高的道德价值,法律与自由要一致,剥夺和限制自由的法律,不可能成为良法;三是良法必须能维护合理的城邦政体于久远。
亚里士多德的良法主张理念,确有识破天机之效、震古烁今之功,但其局限与褊狭亦很明显,他的法眼仅关注城邦之内,而忽略了外部世界。亚里士多德法治观的不足,在今日全球化大背景下尤为突出。严重一点说,不虑及外部世界的亚氏良法观,适足以招致外患。在当今全球化潮流中,良法不仅应满足一国一组织内所有人的需要,还应与他国、他组织的需要相兼容。具体说,一国一组织之法律不仅符合国内组织内所有人的利益、意愿和主张,还应兼容国外组织外其他人的利益、意愿和主张,至少不能与国外组织外其他人的利益、意愿和主张乖迕冲突违拗捍格。刘向《说苑》中有个“楚王遗弓”的故事:“楚共王出猎而遗其弓,左右请求之。共王曰:‘止!楚人遗之,楚人得之,又何求焉?’”孔子闻之,曰:“人失之,人得之,何必楚?”孔圣人之眼界到底比楚王开阔得多。
二战后,在纽伦堡法庭上,纳粹分子常以“执行命令、依法行事”为自己伤害犹太人的行为辩护,而控方则以“恶法非法”为撒手锏打压他们的侥幸蒙混过关心理。可见,在全球化时代,不论哪国,哪个组织,要施行法治,实践良法之治,只有摆脱楚王视野局限,摈弃狭隘偏见,放眼全球,胸怀博大,包容所有人的利益、意愿和主张,才能实现正义、秩序和效率的价值观,才能实现长治久安、和谐永续。
人既有善性天使的一面,也有恶性魔鬼的一面,有的善多恶少,有的善少恶多;有的先恶后善(如周处),有的先善后恶;有的大善小恶,有的小善大恶(其善仅限于圈内少数人,其恶却泛滥恣肆国内外);有的假善真恶,有的名恶实善;有的善恶分明,有的善恶颠倒。但人之善恶,是来自后天的社会熏染、文化浸润和政治舆论影响。因此,世之治乱清浊,社会之和谐乖戾,与法之善良或恶劣正相关,与思想教化、政治运作、舆论倡导正相关,与大多数人、与少数关键的人的选择取舍正相关。如此看来,我们今天不仅要倡导依法治国,还要呼唤制定良法,执行良法。
(作者系投资人,知名财经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