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A 600689 B 900922 证券简称:上海三毛 三毛B股 编号:临2015-015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接股东宁波丽缘进出口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蔡琳通知,2015年1月30日至3月18日期间,股东蔡琳及其一致行动人(详见刊登于2012年7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共减持4,028,201股B股,减持均价为0.8042至0.9396美元。
本次减持后,股东蔡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9,971,123股B股,无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6%,其中通过BNP PARIBAS WEALTH MANAGEMENT HK BRANCH持有5,000,000股B股,通过YOU TOO(HK) CO. LTD持有4,971,123股B股。
本次减持前后,股东蔡琳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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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报备文件
1、交易记录和证明
2、股东已减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