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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06版)

      本基金将运用“泰信优势企业精选模型”,在对公司竞争优势、成长性和经营健康性进行尽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估值分析,精选优质个股,构建优化的股票投资组合。

      1)公司竞争优势分析

      本基金将运用“泰信优势企业精选模型”对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综合评分,模型对企业的竞争优势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考量:技术、管理、资源和政策。

      虽然竞争优势分析不能如财务指标那样进行定量计算,但是我们会对同行业的公司的以上四方面进行排序打分,然后将上述四项的得分进行加权综合,其中,技术、管理、资源、政策的权重分别为40%、30%、20%、10%。从以上各种竞争优势的权重可以看出,我们特别重视企业管理者包括全体员工通过主观能动性创造出来的研发和管理优势,这是决定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成长的根本因素和长期因素。

      2)成长性和经营健康性分析

      本基金的综合成长性指标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在考虑成长性时,本基金并不仅考虑公司过去的成长性,还考量其未来的成长性。

      本基金的经营健康性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利润率。

      3)尽职调研

      本基金的尽职调研评估系统主要通过实地调研和第三方佐证的信息来评估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运营管理、竞争力、诚信守法、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可信性。本基金将运用本公司开发的“上市公司调查四十问”方法,对股票组合的候选公司在资信、诚信、竞争力、意外风险等四大方面进行综合打分,以选出优质的成长型公司,尽最大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财富。

      4)估值分析

      本基金的股票估值分析在传统定价分析的基础之上,同时结合对股价走势的分析,挑选出被市场低估的公司。

      本基金的股票估值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估值模型包括: PEG、PE、PB、DCF等。

      2)成长型公司的竞争性溢价:按照成熟市场上持续成长型公司的合理溢价水平,对公司股票赋予合理的溢价。

      3)股价走势分析着重考察股价表现对基本面指标的敏感度、以及价格走势本身蕴涵的风险收益特征。

      (四)债券投资策略

      在本基金的债券投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发挥在研究能力方面的优势,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长期的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通过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确定债券组合期限结构配置和挑选个券等三个步骤构建债券组合,尽可能地控制风险,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权证投资的原则主要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以对应的标的证券的基本面为基础,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主要运用的投资策略为:杠杆交易策略、对冲保底组合投资策略、保底套利组合投资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Delta对冲策略等。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相关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

      (3)国家财政、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区域规划与发展政策;

      (4)证券市场的发展水平和走势及基金业发展状况;

      (5)上市公司的行业发展状况、景气指数及竞争优势;

      (6)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以及综合价值的评估。

      2、投资准备程序

      (1)风格库的建立与维护:策略研究员根据基金合同中的规定,初选出符合本基金投资策略的证券备选库。

      (2)核心库的建立与维护:研究部与基金投资部对各类行业投资机会进行排序,确定具有良好投资回报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并对个股、债券深入调研,精选股票、债券。

      3、投资决策程序

      (1)基金经理构造投资组合计划。

      (2)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计划进行风险收益分析,提出修正意见;研究部策略研究员通过宏观、中观分析,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提出意见。

      (3)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月度、季度、年度会议和不定期会议对基金配置的组合方案进行审议和确定。

      4、投资执行程序

      基金经理通过交易室对投资组合方案进行实施。

      5、投资评估程序

      (1)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评估,提出风险控制意见,按照风险大小,定期或随时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

      (2)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可以调整决策的程序,基金经理调整投资组合应按授权权限和批准程序进行。

      风险管理部的基金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即基金绩效归因报告和基金风险评估报告。

      (三)投资限制

      1、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其中投资于现代服务业相关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资产的80%;

      (2)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

      (3)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4)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7)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长期动态的资产配置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采用该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沪深300指数,编制合理和透明,运用广泛,对中国A股市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2、中证全债指数以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为样本,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具有良好的债券市场代表性,运用较为广泛。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作为股票型基金,主要通过发掘在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带来的投资机会,实现基金资产增值,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5年3月3日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3 其他资产构成

      ■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8.6 本报告涉及合计数相关比例的,均以合计数除以相关数据计算,而不是对不同比例进行合计。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3年2月7日-2014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7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基金投资组合各项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投资于现代服务业相关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资产的80%。

      十四、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按照《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收取,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并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结合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近半年的投资经营情况,对2014年9月19日公告的《泰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更新。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明确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第三节“基金管理人”部分:

      (1)在“(一)基金管理人概况”部分,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正式员工人数、公司旗下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三)主要人员情况”部分,对公司董事的变动情况及相关任职信息进行了更新,对基金经理的任职信息进行了更新。

      3、第四节“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发展概况及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代销机构部分,对本基金代销机构的信息进行了必要的更新。

      5、第七节“ 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部分,更新了截止2015年2月7日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情况。

      6、第八节“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本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重新调整了“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未经审计)。

      7、第九节“基金的业绩”部分,修订了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规定格式要求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8、第二十一节“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汇总了本报告期内已经披露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信息。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