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ST民和 公告编号:2015-011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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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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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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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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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进入调结构状态,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工业企业及一般服务业用工需求下降,农民工流动减少,快餐及团体类消费受到波及;加之为防范人感染H7N9流感,部分地区开始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实行临时休市制度等,更加挫伤了公众对禽肉的消费意愿,消费信心恢复过程缓慢。
而2013年我国祖代鸡引种量达到了150多万套的历史最高点,导致2014年在产父母代种鸡存栏亦达到最高,产能过剩,白羽肉鸡市场价格剧烈波动。2014年一季度延续了2013年末行情继续低迷;二季度市场开始回暖;至三季度行情达到了全年顶点,公司鸡苗产品盈利猛增;四季度价格持续回落,行情趋于平淡。
为应对我国白羽肉鸡疲弱的市场环境,2014年,我国白羽肉鸡联盟成立,提出了限制祖代鸡引种量,从源头控制供给的方式来解决行业因产能过剩持续亏损的困境。祖代鸡企业签订了祖代种鸡引进数量承诺书,承诺2014年祖代鸡引种量减至121万套,减少21.51%;2015年1月白羽肉鸡联盟召开祖代鸡引种专题会议,同意继续减量10%,确定2015年祖代鸡引种量减至108.9万套,同时呼吁各企业加强自律,转变经营理念。行业从源头进行限额管理为白羽肉鸡行业未来复苏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产品以商品代鸡苗和鸡肉为主,因报告期内公司鸡苗产品毛利率为25.23%,同比增加55.03%,主要原因是商品代鸡苗价格上涨和成本下降。鸡肉产品毛利略有增加。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研发投入、现金流等项目同比变动情况,并对相关重大变动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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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19.08%,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产品商品代鸡苗销售价格上涨且产量有所增加所致。
②营业成本比上年减少6.09%,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豆粕等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和上期种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③销售费用比上期数增加30.1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为推广新产品增加广告费所致。
④财务费用比上期数增加55.1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73.3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的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4.9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对参股公司投资增加所致。
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37.26%,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增加借款所致。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旧保持了对种鸡饲养孵化和肉鸡屠宰加工等生产环节的投入,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开展精细化管理,提高产品品质和饲养成绩,完善环境控制和管理配套技术;加强内部管控,降低大宗物资采购成本和管理费用,报告期商品代鸡苗销量上涨,毛利率同比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出现H7N9流感、福喜事件等不利于养殖行业发展的事件对肉鸡养殖行业产生了较大的冲击。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狠抓安全生产,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不断完善全产业链一条龙优势,为社会提供优质健康安全放心的产品。
报告期内,由于整体行业景气度不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管理层结合市场发展形势,继续放缓部分募投项目建设速度,适度运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其中肉鸡养殖和屠宰加工项目进展较慢,公司对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进行延期调整。适时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工作。“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因其不受肉鸡行业景气度影响已经接近尾声。
报告期内,民和生物科技加快拓展以“新壮态”水溶肥为主打产品的营销网络,在央视及多个地方卫视投放产品广告,加大宣传,并积极与有影响力的科研院所合作。目前,水溶肥系列产品已在广东、广西、海南、云南、湖北、山东等十几个省市和地区开展实验示范并建立销售网络。作为公司产业链向下延伸的重要环节,公司总部给予生物科技强大的人力和资源支持,推动其早日为公司作出贡献,目前效益已经初步显现。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2、公司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上述准则实施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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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