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3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B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9版:信息披露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57版)

      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公司总经理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系统用户使用国家保密局认证的硬件KEY进行登录系统操作业务,确保数据完整性、唯一性、保密性。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该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该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在投资方面,该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实际执行情况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13,630.58 万元,存放同业款项340,367万元;2014年1-12月份,实现利息收入47,71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31,819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4,315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稳健。

      (二)管理状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管理。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从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30%。截至2014年12月末,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0,827万元,贷款余额47,000万元,存款余额远低于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存款风险较小。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制订了《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综上,2014年全年,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5-015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中粮集团有限公司2009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拔款)的通知》(财企〔2009〕415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第二批)预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0〕258号)文件内容,公司于2010年收到财政部通过中粮集团下拔的国家资本金2,000万元,其中65%赖氨酸清洁生产示范改造项目资金1,000 万元,40,000立方米/综合废水处理和副产品20万立方米/沼气综合利用项目资金1,000万元。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2010年本公司已将2,0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中粮集团独享)。按照财政部下发《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规定: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

      因中粮生化暂无增资扩股计划,拟将该两笔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委托贷款,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它具备资质的商业银行发放。

      2、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宁高宁先生。经营范围:粮食收购、批发预包装食品、境外期货业务、进出口业务(自营及代理)、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及自有房屋出租。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此项贷款额度2,000万元,利率为零,无担保。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本公司将同中粮集团签署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财政部下拨的资本性财政性资金,委托贷款利率为零。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执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3、 公司第六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和独立意见;

      3、《财政部关于下达中粮集团有限公司2009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拔款)的通知》(财企〔2009〕415 号);

      4、《财政部关于下达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第二批)预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0〕258号);

      5、《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股票简称:中粮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5-016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

      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核销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公司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进行处置。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共80笔,金额为5,554,697.72元,其中拟核销应付账款共5笔,金额为2,539,814.91元,拟核销其他应付款共75笔,金额为3,014,882.81元。上述款项长期存在且无交易,账龄在十五年以上。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合计5,554,697.72元,计入2014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将增加201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6,023.29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及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表示同意。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查验,本次核销款项所涉及的债权人均不是公司关联人。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及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5-017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拟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司将资金存入在中粮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按不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存款基准利率向本公司支付利息。中粮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期限三年。

      2、中粮财务公司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在北京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马王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同受中粮集团控制。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预计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1、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

      2、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3、交易金额

      预计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4、定价原则

      中粮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中粮集团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中粮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5、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存于中粮财务公司存款账户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中粮财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中粮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中粮财务公司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五、风险评估情况

      2015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公司认为:“中粮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中粮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粮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贷款、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2014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末,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0,827万元,贷款余额47,000万元。

      八、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公司于2011年制定了《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中粮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与中粮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中粮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中粮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中粮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公司现行的《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粮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4、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4、 公司第六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和独立意见;

      3、中粮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中粮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6、《公司与中粮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股票简称:中粮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5-018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类型: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有关数据尚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一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公司主产品燃料乙醇价格持续下降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