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15-011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公司于近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职工大会,经投票选举,仇江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仇江涛,男,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中级会计师。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任国瑞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行政部经理。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月 21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15-012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旗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张少明先生、熊柏青先生、张世荣先生、李红卫先生、高永岗先生、邱洪生先生、吴琪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高永岗先生、邱洪生先生、吴琪先生为独立董事。上述第六届董事候选简历如下:
张少明,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计划"国家级人选。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有研总院”)国家有色金属复合材料研究中心副主任、常务副主任,有研总院开发经营处处长、院长助理兼投资经营部主任、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现任有研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有研新材董事。
熊柏青,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计划”国家级人选、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物理专业。曾任有研总院国家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有研总院研究开发部主任、院长助理。现任有研总院副院长、有色金属材料制备加工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有色金属新能源材料与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董事长、有研新材董事。
张世荣,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东北大学有色冶金专业。曾任有研总院院长办公室副主任,稀土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有研总院院务部主任、规划发展部主任、院长助理。现任有研总院副院长、总法律顾问,有研新材监事。
李红卫,男,195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有色金属冶金专业。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稀土冶金所副所长,稀土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稀土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有研国晶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有研新材董事、总经理。
高永岗(独立董事),男,1965年3月出生,博士,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南开大学管理学专业。曾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总会计师。现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邱洪生(独立董事),男,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高级风险管理师,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专业。曾任航空航天部710研究所工程师、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业务总监。现任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吴琪(独立董事),男,1967年12月出生,硕士。毕业于浙江大学经济系曾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货币银行学研究生班,在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曾任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罗兰贝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月 21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15-013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卫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马继儒女士、黄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已于近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仇江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职工监事简历信息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马继儒,女,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就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主任。现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总会计师、有研新材董事。
黄倬,男,197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院务部副主任、规划部副主任、法律部主任。现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法律事务与审计部主任。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15-014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1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南院会议中心(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第3-19项议案经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第5-10项、第13-19项议案经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0、21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2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4日和2015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议案13、议案14、议案16、议案17、议案19、议案20、议案21、议案2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上午8:00—9:30
2、登记地点: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南院会议中心(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3)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平
联系电话:010-62023601
传真:010-62023601
电子邮箱:zhangping@griam.cn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4名,董事候选人有4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4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4名,董事候选人有4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20.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4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21.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2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22.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