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15-02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拟推荐丁宝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丁宝山,男,52岁,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比优集团董事局主席。2004年6月至今,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11月至今,任北京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宝山先生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3
900913 国新B股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30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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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3月1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4.04%股份的股东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3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议案:关于拟推荐丁宝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朱少平先生已于近日提出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人数的1/3。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提名丁宝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列入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6日收到独立董事朱少平先生的《辞职报告》,提请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因朱少平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选举一名新的独立董事。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丁宝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该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核并征求了本人意见。新任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丁宝山先生简历如下:
丁宝山,男,52岁,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比优集团董事局主席。2004年6月至今,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11月至今,任北京盛世华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丁宝山先生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3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3月3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五层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30日
至2015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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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披露的2015-003号公告、2015年3月10日披露的2015-012号公告,2015年3月21日披露的2015-022号公告以及2015年1月21日、2015年3月10日和2015年3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中3.2、3.5、3.6;议案13中13.4、13.11、13.12、13.13、13.14、13.15;议案16中16.1;议案1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