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3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北部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1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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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朋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董事周孝华先生、邓勇先生、余杰先生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毕监勃先生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杨利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长明先生、冯锦云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公司201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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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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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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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戴祥、唐银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关晋明先生已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罗明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经本次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选举罗明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罗明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1日
附件:罗明亮先生简历
罗明亮,男,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罗明亮先生于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第三公交公司副经理兼财务科科长,冠忠(第三)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科科长、副总经理,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委员、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