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9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河南能源集团简介
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2905房间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祥恩
注册资本:贰佰壹拾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能源、化工、金融、装备制造、物流、有色金属、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房地产、租赁业等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河南能源集团总资产为2,694.55亿元,总负债为2,143.24亿元,营业收入为2,198.78亿元,利润总额为20.03亿元。
河南能源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25.28% 的股权。
2、漯河银鸽集团简介
名称: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95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贾粮钢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伍仟捌佰捌拾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不含创业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担保等涉及专项行政审批项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以上项目凭资质证核定等级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和技术咨询;生物技术的研究及技术转让;再生资源回收及销售(不含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专项行政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漯河银鸽集团总资产为67.56亿元,总负债为42.64亿元,营业收入为35.15亿元,利润总额为-2.66亿元。
漯河银鸽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20.32% 的股权
被担保人具体控制关系图如下
■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期限:壹拾贰个月。
反担保金额:38,000万元人民币。
四、担保累计数量
以上担保事项生效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14,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29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29,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32.68%。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河南能源集团和漯河银鸽集团为我公司的本次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依据《担保法》、《河南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豫国资文〔2006〕124号)的相关规定,我公司须向河南能源集团和漯河银鸽集团提供反担保。本次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遵循客观、公平、对等的原则,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被担保方河南能源集团和漯河银鸽集团业务广泛经营稳定,资产安全性高,同意为河南能源集团和漯河银鸽集团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5—022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5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持续性业务,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本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贾粮钢先生、王卫华先生、朱生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拟以公允价格执行的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尚需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潇君;注册资本:壹拾柒亿叁仟万元整;经营范围:轴承及相关零部件,工夹模具及配件,量具,电主轴,皮带轴,仪器仪表,磨料磨具,刃具,硬质合金工具,金刚石,油石,砂轮,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轴承相关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来料加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河南永银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保章;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氯乙烯、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钠、卤水等化工产品;水泥等建材产品、供电、供热、货运等。(上述范围中,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经营,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3、开封铁塔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国领;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橡胶制品的生产、销售,橡胶制品的新产品研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化学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金属及金属矿、通信终端设备、矿用配件及相关产品、非金属矿及其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许可方可经营或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4、河南国贸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新强;注册地址:郑州经济开发区航海东路第八大街中信大厦四楼东侧;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沥青、有色金属、矿产品(除煤炭外)、氧化铝粉、润滑油、机械设备(不含发动机)、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除外)、百货、文具、仪器仪表及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品及化学危险品);(上述范围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5、安阳龙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恒;注册资本:21980万元
营业范围:化工项目投资及项目管理、新型化工产品的研发、法兰管件生产及销售;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及销售;聚酯切片、聚酯新材料生产及销售;建材、化工产品销售(上述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6、河南永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杜志刚;注册资本:5600万元;经营范围: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销售,玉米收购、销售,机械配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L-乳酸项目筹建。
7、河南永骏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保章;注册资本:17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液氨、甲醇、硫磺、生产销售;一般项目:尿素、碳酸氢铵、纯碱的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8、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法人代表:李雪平
营业范围:天然气加气站投资、管理;天然气(煤层气)管输销售及储运;煤气的生产、管道输配、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工业甲醇、粗酚、压缩、液化气体、杂环烃1#、杂环烃2#、轻粗苯、醋酸、二甲醚);电力的生产、销售;机械备件、仪器仪表的销售;工业用水处理;工业油脂的生产、销售(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服务咨询(以上范围中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9、 开封中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荣吉;注册地址: 开封市公园路28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成套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设备、水处理设备的研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承建、安装调试、技术咨询及工程总承包、环保工程的运营管理及后续产品的销售(以上范围凡涉及资质的,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10、永城煤电集团聚龙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朱新强;注册资本:8000万元;营业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至2015年7月1日);普通货运、货物配载、仓储服务、信息服务(限分公司凭证经营);煤炭零售(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其他化工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凭证经营)、化肥、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钢材,建材(不含木材),金属及金属矿(国家限制、限定经营的除外),纺织品,服装,其他日用品销售;成品油(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11、安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高恒;注册资本: 安阳市龙安区彰武街;经营范围:化肥、化工原料生产(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
12、安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恒;注册地址:安阳市龙安区彰武街;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煤化工项目管理、生产经营管理。(上述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13、贵州永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李绍青;注册地址:法贵阳市高新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592室;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有效期限至2017年6月18日)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及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开发、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矿用设备租赁;销售: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电动工具、工具刀具、工具刃具、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钢材、木制品、橡胶制品、化工原材料(除危险品)、氢氧化铝、氧化铝、办公设备、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铁矿石、铝矿石、有色金属、劳保用品、煤炭。
14、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俊杰;注册地址:永城市产业集聚区;注册资本:7656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矿山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压力管道安装,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打钻冻结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凭有效资质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经营);机械制造、非标准件加工制作、混凝土制品销售;矿山及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5、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毅;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第10层;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财务顾问等管理咨询服务。
16、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毅;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西三街(国龙大厦)17层;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租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7、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国龙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东平;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3001室);注册资本:39000万元;经营范围:物流服务、货运代理、普通货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木材、润滑油、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钢材建材、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百货文具、仪器仪表及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煤炭零售(凭证经营);汽车租赁;液氯、甲醇、乙醇、烧碱、二甲醚、醋酸、液氨、硫磺、电石、乙烯(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8、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潇君;注册地址:孟津县城关镇咸宁路;注册资本:7400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行业业务咨询;化工设备销售;煤化工项目投资。
19、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马耕;注册地址:开封市开发区宋城路1号;注册资本:31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化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矿山建设、现代物流产业的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技术合作、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及转让,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实验设备、仪器、的购销;矿用材料销售;房屋经纪。(以上范围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须经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0、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祥恩;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2905房间;注册资本: 2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能源、化工、金融、装备制造、物流、有色金属、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房地产、租赁业等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1、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法人代表:陈国平;注册地址:郑州市开元路11号;经营范围:对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物流、有色金属、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房地产、租赁业等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2、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尤德玲;注册地址:开封市魏都路中段;注册资本: 50000万元;经营范围:矿山机械、矿用安全保障设备、环保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和通用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维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需经许可或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件核准的范围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3、河南能源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俊福;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6号院综合楼12层;注册资本:102000万元;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钻探冻结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压力管道安装、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混凝土制品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建筑用施工设备租赁与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配件销售(以上范围中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4、河南省国龙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乔新栋;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注册资本:59,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以上项目凭相关有效资质证经营)。
25、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潇君;注册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80号;注册资本: 50700万元;经营范围: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经营;管道液化气、管道压缩气及其他石油天然气利用项目的建设经营;煤气的生产、长输管线的建设经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净化排放气、甲醇、二甲醚、醋酸、丙酸、醋酸废液、副产硫酸铵、硫磺、杂醇、杂环烃1#、杂环烃2#、轻粗苯、烃渣、液氧、液氩、硝酸铵、液氨、电力、蒸汽、灰渣);煤炭销售;机械备件、仪器仪表的销售;工业用水处理;(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服务咨询。
26、河南省煤气集团国龙燃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文松;注册地址:渑池县城关仰韶大街东段;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渑池行政管辖区域内燃气输配和销售。燃气设备及材料、灶具、燃气仪表及用具销售。(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批准后方可经营)。
27、河南永吉服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新社;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鸾州大道;注册资本:1,800万元;经营范围:服装、鞋类、皮具、服饰的生产;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购销;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服装设计、开发、咨询服务;劳保用品的生产、购销。(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8、河南永煤碳纤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何保民;注册地址:商丘经济开发区晨风路29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聚丙烯腈碳纤维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或行政许可的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经营)。
29、焦作新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郭黎明;营业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保健食品、一般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零售:食盐、卷烟;(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经营)日用百货、化妆品、金银饰品、珠宝玉器、照相器材、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体育用品、家电、五金交电、通讯器材、办公机具、日用杂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矿产品、建材、家具、土特产品、工艺品、乐器的销售;家用电器的安装、维修;快餐(不含凉菜)服务(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经营);广告经营;家电以旧换新回收、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维修。
30、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张潇君;注册地址:开封市魏都路189号;注册资本:74000万元;经营范围:成套空分设备;气体液化设备;冷链设备;化工设备;环保污染防治工程设备;铝制板翅式换热器;各类气体压缩机;透平膨胀机;低温泵;低温阀门;一、二、三类压力容器;各类单体机器设备;仪表、电器成套设备及相关的配套仪器电控设备、材料、附件、配件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检修。进出口业务(凭证经营)。(公路货运;住宿、、洗浴、食品、烟酒、餐饮的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不得生产、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需经许可或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件核准的范围生产、经营)。
31、洛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张世芳;注册地址:孟津县城关镇电厂路;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乙二醇的生产与销售;煤化工项目投资;项目管理。(上述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32、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春晓;注册地址:濮阳市石化路西段;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乙二醇(不含危险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配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项目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33、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曹士强;注册地址: 三门峡市宋会路10号;注册资本: 10000万元;经营范围: 制造铝合金轮毂;铝及铝制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34、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先帅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 丁献玲;注册资本:2000万元;营业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按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经营)、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阀门设备、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产品)、专用设备、家俱销售;家电维修;劳动保护服加工;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珠宝首饰零售。
35、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先帅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分公司;法人代表: 曹海领;营业范围:百货、针纺织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阀门设备、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产品)、专用设备、家具、服装鞋帽、珠宝首饰零售;家电维修。(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36、永城永金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崔发科;注册地址:永城市侯岭乡;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煤化工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配件、仪器仪表、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销售。
37、河南永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爱民;注册地址:南乐县县城东环路北段西侧;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销售,玉米收购、销售,机械配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L-乳酸项目筹建。
38、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刷厂;法人代表:李琳;营业范围:出版物印刷(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03月31日止);标牌、展板制作(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39、漯河银宏纸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瑞明;注册地址:漯河经济开发区中山路北段;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纸板、纸箱、彩盒加工、销售;包装原辅材料的销售;日用百货、五金电器、建材销售。
40、洛阳亚盛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建和;注册地址: 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110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轴承及零件、润滑油脂、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焦炭、矿产品(不含国家专控产品)、磨料、磨具、五金电料、包装材料、劳保办公用品的销售,机械设备的安装(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41、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贾粮钢;注册地址: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95号;注册资本: 115880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不含创业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担保等涉及专项行政审批项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以上项目凭资质证核定等级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和技术咨询;生物技术的研究及技术转让;再生资源回收及销售(不含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专项行政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42、漯河银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卫华;注册地址: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95号;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工程维护;(以上凭有效资质证核定等级经营);卫生保洁。
43、焦作市宏程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贺勇;注册地址:焦作市民主北路21号;注册资本:15093万元;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叁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按照资质证核定的有效期限经营);房屋租赁(限分公司经营)。
44、郑州国龙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艺强;注册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瑞达路80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销售:煤炭、化肥、化工原料、甲醇、氨、过氧化氢、乙酸(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管道设备、电线电缆、焦炭、电子数码产品、针纺织品、通讯器材、食用农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中,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余关联方均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根据其财务指标分析,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69 简称: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5—023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长期资产大额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资产大额减值准备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2014年度计提长期资产大额减值准备27864.54万元,计入2014年度损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长期资产大额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2014年末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经分析,公司认为公司长期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现象。2014年度共计提长期资产大额减值准备27864.54万元,具体如下:
1、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根据漯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促进协调发展的意见》(漯政[2012]36号)文件精神,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于2014年第四季度作出对公司第一生产基地实施整体停产的决定。公司第一生产基地包括公司从事麦草制浆及文化纸生产销售的老厂区和下属子公司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道理”)。第一生产基地建于1967年,生产设备陈旧,工艺落后,无搬迁价值,公司决定对第一生产基地及无道理公司的设备不再进行异地搬迁,拟进行处置。经评估机构评估,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中一基地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净值24,163.35万元,评估价值4,444.35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719.00万元;在建工程中机器设备价值4,121.77万元,评估价值1,797.99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2,323.78万元;无道理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净值81.41万元,评估价值11.36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0.05万元;在建工程中机器设备价值441.46万元,评估价值35.75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405.71万元。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4年度对参股公司河南永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银化工”)计提5346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截至报告期期末,永银化工账面净资产-12,538.34万元,在充分考虑其资产增值因素后,公司依据2014年末应享有的净资产与账面差额计提减值。
二、董事会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证据充分、合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已就计提2014年度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向我们提供了详细资料,并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帮助。
2.公司本次就计提2014年度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聘请了具有证券资格的评估公司实施评估,并得到了审计机构的认可。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程序合法,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上述长期资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5—024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为11亿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源集团”)申请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以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提供担保,借款利率参照同期市场融资利率水平。该贷款待河南能源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河南能源集团委托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放,借款实际发生时,双方将签订具体的借款合同。因河南能源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河南能源集团简介
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2905房间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祥恩
注册资本:贰佰壹拾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能源、化工、金融、装备制造、物流、有色金属、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房地产、租赁业等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河南能源集团总资产为2,694.55亿元,总负债为2,143.24亿元,营业收入为2,198.78亿元,利润总额为20.03亿元。
(2)与关联人的关系
河南能源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25.28% 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集团申请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以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提供担保,借款利率参照同期市场融资利率水平。该项借款待河南能源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河南能源集团委托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放,借款实际发生时,双方将签订具体的借款合同。
四、交易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公司向河南能源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参照同期市场融资利率水平,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5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贾粮钢先生、王卫华先生、朱圣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海龙、刘汴生、陶雄华、金焕民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69 简称: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5—025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3月24日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
股票简称:*ST银鸽
股票代码:600069
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银鸽投资”变更为“*ST银鸽”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069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3月24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2013 年度、 2014 年度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3月23日停牌一天,3月24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 银鸽”。 股票代码:600069,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同时,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
1、尽快完成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获得15亿元的募集资金后,补充流动资金,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2、因公司一基地近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一基地停产后,可有效降低公司亏损。
3、通过内部挖潜,合理调整公司原材料配比,有效降低公司产品成本;严格控制公司三项费用支出,减少公司非经营性支出。
4、调整公司销售结算方式,减少承兑结算,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公司将积极寻求通过以上措施和其他措施来实现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扭亏为盈,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五、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如本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 系 人:张石铭、姚华
2、联系地址: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公司科技研发大厦703室
3、咨询电话:0395-5615539
2、传 真:0395-5615583
3、电子信箱: zhangshiming2121@163.com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9 简称: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5—02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临时停牌和ST银鸽债
连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3日停牌一天,3月24日起复牌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6.2条第五项规定,公司2010年发行的“ST银鸽债”(代码122060)将于2015年3月23日起连续停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2015-02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16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16日
至2015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个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 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 8:00至11:30,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公司科技研发大厦703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张石铭 姚华
电话:0395-5615539
传真:0395-5615583
2、注意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