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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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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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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5-06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秋斌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周中胜先生、朱萍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3、审议通过《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5、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61,340,486.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9%;实现营业利润273,554,658.4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422,044.9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83%。

      6、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 204,422,044.91元,母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153,026,720.1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3,026,720.19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5,302,672.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3,438,666.41元,减去2013年度分配43,200,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7,962,714.58 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400万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在拟定方案时已充分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投资者的回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措施对生产经营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14年度聘请了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提议继续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谭秋斌女士、马晓天先生、陈晓东先生、王晓斌先生回避。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且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我们作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2015年预计向张家港国泰华创制衣厂有限公司采购服装产品总金额为12,000万元,销售服装面辅料总金额为9,500万元。公司2015年预计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波迪曼服饰有限公司采购服装产品总金额为500万元,销售服装面辅料总金额为400万元。公司201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同意《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谭秋斌女士、马晓天先生、陈晓东先生、王晓斌先生回避。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增资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增资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是合理必要且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本次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同意将《关于增资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议案的基本情况: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出资27,00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01%;本公司出资2,99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9%。财务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3亿元增至人民币5亿元。财务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元净资产为1.02675元,本次增资价格拟定为每元1.03元。集团公司新增出资12,997万元,需缴付13,386.91万元,本公司新增出资7,003万元,需缴付7,213.09万元,增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增资后,集团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80%,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本次增资尚需有权机构批准、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3、同意公司《关于增资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5-07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4、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61,340,486.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9%;实现营业利润273,554,658.4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422,044.9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83%。

      5、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 204,422,044.91元,母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153,026,720.1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3,026,720.19 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5,302,672.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3,438,666.41元,减去2013年度分配43,200,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7,962,714.58 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400万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运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5-09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4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4 年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按相关要求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5-10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2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0元,募集资金共计25,6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1,9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607万元人民币,此次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11月30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苏公W[2006]B185号”验资报告。

      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637.82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额6,978.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50万元,增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7,027.18万元,投资扩大出口创汇高档休闲服装生产线技改项目3,126.60万元,设立苏韵国际有限公司1,555.64万元,终止实施美国办事处项目,将募集资金1,500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将增资华荣化工建设1,000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改项目、3,000吨/年硅烷偶联剂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24.82万元、香港销售子公司项目因汇率因素节余募集资金44.36万元、利息收入912.05万元,合计3,881.2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企业张家港国贸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服装”)用原计划投入扩大出口创汇高档休闲服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的1,092万元募集资金,与七位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张家港保税区左右易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左右易购”)实施服装电子商务项目。用原计划投入扩大出口创汇高档休闲服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的125万美元募集资金(折769.46万元人民币,以汇出日汇率中间价折算),与苏韵国际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睢宁鸿泰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睢宁鸿泰”)实施高档针织服装生产项目。

      3、苏韵国际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0万美元(折738.78万元人民币,以汇出日汇率中间价折算)与国贸服装共同投资设立睢宁鸿泰实施高档针织服装生产项目。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企业华荣化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国贸服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苏韵国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荣化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贸服装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苏韵国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均升级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06年12月,公司及保荐机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07年2月,华荣化工与保荐机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国贸服装与保荐机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苏韵国际有限公司与集友银行就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签署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得到有效履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华荣化工、国贸服装、苏韵国际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苏韵国际有限公司与集友银行就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签署的协议终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5-11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5年预计向张家港国泰华创制衣厂有限公司采购服装产品总金额为12,000万元,销售服装面辅料总金额为9,500万元。2014年本公司向张家港国泰华创制衣厂有限公司采购服装产品总金额为6,374.70万元,销售服装面辅料总金额为4,168.47万元。

      (2)本公司2015年预计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波迪曼服饰有限公司采购服装产品总金额为500万元,销售服装面辅料总金额为400万元。2014年度本公司向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波迪曼服饰有限公司采购服装产品总金额为193.09万元,销售服装面辅料总金额为131.42万元。

      2、审议程序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谭秋斌女士、马晓天先生、陈晓东先生、王晓斌先生回避。

      3、此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当年年初至3月15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张家港国泰华创制衣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寒立,注册资本300万元,住所为张家港市杨舍镇东莱,主要从事服装生产、销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61.27万元,净资产为-294.13万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1,712.52万元,净利润为15.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波迪曼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晓东,注册资本300万元,住所为张家港市杨舍镇金港大道28号国泰服装工业园,主要从事服装生产、销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36.31万元,净资产为581.37万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587.95万元,净利润为19.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张家港国泰华创制衣厂有限公司为江苏国泰亿达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泰亿达实业有限公司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联营公司,该关联人具有《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波迪曼服饰有限公司系集团公司的联营公司,该关联人具有《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向张家港国泰华创制衣厂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波迪曼服饰有限公司的采购、销售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15年3月9日

      (2)协议标的物:纺织服装产品或服装面辅料

      (3)协议期限: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4)定价原则: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5)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6)协议生效条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下转4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