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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关联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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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关系
以上关联方均为关联法人。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商品销售价格
国药股份与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在销售方式和销售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销售价格以政府定价政策为依据,并结合公司销售价格体系和各关联方销售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商品采购价格
国药股份与关联方进行的商品采购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采购在采购方式和采购定价原则基本是一致的,采购价格以政府定价政策为依据,并根据各关联方采购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3、提供劳务价格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在北京的药品仓储、配送等委托国药股份子公司国药物流完成,劳务价格根据药品储存货值、储存数量、占用空间、配送距离、配送时间等指标确定,劳务费的计算方式和收取周期与向其他非关联方提供劳务时一致。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药品批发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并且公司与关联方经营的一些品种具有各自的全国或区域总经销权,因此不可避免公司同关联方相互发生药品的购销业务,这是由于业务模式所致。公司独立董事不断关注公司日常业务中因业务模式而导致的关联交易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8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空港”)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为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50,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为其提供9,489万元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0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46,093,080.00元,担保余额为29,118,540.70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118,285,970.61元,担保余额为94,897,369.20元;此外,无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召开。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如下:
1、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申请办理法人年度授信,金额为壹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2、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肆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同意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共同使用此授信额度,使用额度为壹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并同意为该公司使用此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付款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叁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共同使用此授信额度,使用额度为壹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并同意为该公司使用此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伍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共同使用此授信额度,使用额度为壹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并同意为该公司使用此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向中信银行紫竹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叁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共同使用此授信额度,使用额度为壹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并同意为该公司使用此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保汇一街11幢(天竺综合保税区F02库-17、18、19、20)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陈长清
4、经营范围:销售一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等
5、成立时间:2011年1月7日
6、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状况
国药空港于2011年6月28日挂牌运营,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国药空港的资产总额是45,677,498.32元,负债总额是26,132,362.62元,无贷款,净资产是19,545,135.70元。2014年度,国药空港的营业收入是211,594,220.31元,利润总额是4,292,005.61元,净利润是3,148,754.6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11,959,256.95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连带责任担保。
2、提供担保的期限:壹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五、 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53,785.55万元,负债总额295,706.16万元,净资产258,079.39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49,805.12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0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64,379,050.61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考虑国药空港的发展实际情况,故2015年拟为国药空港提供综合授信担保伍亿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9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有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瑞药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为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10,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为其提供2,912万元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0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46,093,080.00元,担保余额为29,118,540.70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118,285,970.61元,担保余额为94,897,369.20元;此外,无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19日召开。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如下:
1、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舜耕支行申请办理法人年度授信,金额为伍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贰年,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2、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淮南分行洞山支行申请办理法人年度授信,金额为壹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贰年,公司为其提供伍仟万元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东路北侧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金仁力
4.经营范围:新药、成药制造
5.成立时间:1998年8月5日
6.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7.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国瑞药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1,466.83万元,负债总额31,860.45万元,净资产49,606.38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4,699.4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连带责任担保。
2、提供担保的期限:贰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五、 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53,785.55万元,负债总额295,706.16万元,净资产258,079.39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49,805.12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0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64,379,050.61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金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0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前景”)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为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为其提供0万元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金额为0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46,093,080.00元,担保余额为29,118,540.70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118,285,970.61元,担保余额为94,897,369.20元;此外,无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19日召开。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伍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同意控股子公司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共同使用此授信额度,使用额度为贰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并同意为该公司使用此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路8号(天竺综合保税区4号标准厂房4层008房间)
2、注册资本: 5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陈宁
4、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III类;批发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日用品,化妆品,日用化学品,清洁剂;租赁医疗设备;会议服务。
5、成立时间:2004年8月
6、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7、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国药前景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176.85万元,负债总额645.71万元,净资产2,531.15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778.93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连带责任担保。
2、提供担保的期限:壹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五、 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53,785.55万元,负债总额295,706.16万元,净资产258,079.39万元,2014年度净利润49,805.12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0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64,379,050.61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金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1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参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国药股份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出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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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之外,原章程中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修订已经国药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国药股份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2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8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国际饭店会议中心二层12号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8日
至201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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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3月2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8、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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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法人证明文件(受托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国药股份616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日期:2015年4月23日至27日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致远 朱霖
邮编:100077 电话传真:010-67271828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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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