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5-006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9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总经理业务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阅意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七、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八、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九、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 年度实现税后利润 491,017,558.45元(母公司),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75,188,811.52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66,206,369.9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本年度所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9,101,755.85元、提取2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22,754,389.61元,已派发2013年度现金红利46,495,709.60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实际分配的利润为1,247,854,514.91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当前总股本1,859,828,3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3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
公司2014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55,794,851.52元(含税),占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46,379,465.80元的10.21%。作为全国性大型综合物流企业,2015年,公司将按照战略发展规划,本着“做强做大主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则,致力于加快物流基地建设及物流地产项目开发,留存未分配利润拟用于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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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上述4-8项投资属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拟募投项目,但对该5个项目的前期投入公司也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并且公司本年偿还银行贷款以及支付公司发行16亿公司债券、10亿私募债券利息,也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客观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对此预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以上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审计费用支付标准的议案》
决定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12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其审计过程中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15-008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三、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业务及向其提供物流服务的议案》及合作框架协议
(1)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不超过0.9亿元人民币,中储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销售货物的总价款不超过0.9亿元人民币。
(2)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在协议约定期间内,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的总价款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5-009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五、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六、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七、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原《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原第十九条第二款:“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修改为:“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应当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原第三十一条:“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修改为:“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原第四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修改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5-010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本公司会议室;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11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二、三、五、七、九、十一、十二、十七、十九、二十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5-00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六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9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晓红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14 年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4年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七、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一、三、六、七项报告,需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5-00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于2015年3月1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5-00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此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充分发挥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总公司”)、本公司各自的资源及销售网络优势以及本公司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及功能多样性,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决定与中储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钢材、纸浆、纸张、矿砂和化工产品等)及向其提供物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仓储、配送、货运代理等),本次与中储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互销所经营商品物资业务及向其提供物流服务的协议的签署日期为2015年3月19日,签署地点为中国北京,协议生效日期为2015年3月19日。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5年3月19日召开的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璐、陈建宏、朱军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双方互销售物资及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利用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下转5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