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5-014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2日发出,2015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九名,实参加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国纪在日常经营中产生的部分确定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坏账核销。本次公司进行核销坏账的金额为人民币943,724.20元,珠海国纪进行核销坏账的金额为人民币3,352,110.31元,合计人民币4,295,834.51元。
上述坏账公司及珠海国纪已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此次进行坏账核销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研发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技术创新和科技研发需要,对7项研发项目进行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核销坏账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5-015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2日发出,2015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出席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帅新苗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坏账的计提符合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本次拟核销的坏账金额合计人民币4,295,834.51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核销的坏账款项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公司及珠海国纪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并建议公司管理层认真分析坏账形成的原因,制定管理措施,防范新的坏账产生。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研发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技术创新和科技研发需要,对7项研发项目进行立项。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5-016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金安国纪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纪”)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核查、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挂帐的应收账款11笔,合计人民币4,295,834.51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核销后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珠海国纪本次拟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3、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处置方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坏账的计提符合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坏账金额合计人民币4,295,834.51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核销的坏账款项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同意公司及珠海国纪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并建议公司管理层认真分析坏账形成的原因,制定管理措施,防范新的坏账产生。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金安国纪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纪”)本次拟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3、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及珠海国纪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程焱 姚超豪 王鸿祥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