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15-015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A股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3月24日。
公司A股股票于2015年3月23日停牌一天,H股股票正常交易。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的A股股票简称:京城股份、A股股票代码:600860、A股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均为10%。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16,206.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6,817,432.32元。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ST京城”恢复为“京城股份”;
(二)A股股票代码仍为“600860”;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5年3月24日。
二、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由于公司 2012年、2013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从2014年3月31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从“京城股份”变更为“*ST京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14TJA2002)(详见2015年3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19,530,631.51元,实现营业收入1,806,333,093.44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16,206.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6,817,432.32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之规定,公司2014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2015年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自2015年3月24日起撤销本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条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15年3月23日停牌一天,H股股票正常交易,3月24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截止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16,206.7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额为-156,817,432.32元。公司未来仍将积极致力于主营业务的调整和改善,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力争尽快实现经常性损益盈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京城 编号:临2015-016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A股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临2015-012号公告)。
2015年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A股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21条的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15年3月23日停牌一天,将于2015年3月24日起复牌。公司A股股票复牌后,A股股票简称将由“*ST京城”变更为“京城股份”,A股股票代码“600860”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