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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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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编号:2015-015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3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兴满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长荣、钟永成、陈伟华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5.54亿元,同比增长17.22%;实现利润总额为2.14亿元,同比增加34.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86亿,同比增长29.03%;公司资产总额为186,415.39万元,同比增长16.1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2,230.89万元,同比增长13.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的市场营销计划、业务拓展计划和生产经营计划,公司管理层拟定2015年度经营目标具体如下:预计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0%-25%,实现净利润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2,489,774.66元,利润总额218,969,071.25元,净利润188,494,676.52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18,849,467.6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0,690,904.76元,扣除当年分配的2013年年度利润29,334,800.00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451,001,313.63元。

      现拟定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40,002,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00,01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剩余434,855,912.52元,总股本将增加至400,020,000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鉴于上述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因主营业务收入23%左右为外销,结算时均以美元和欧元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的波动,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续影响,公司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15年公司视需要拟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万美元和2,000万欧元。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七条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所签署的与远期外汇交易相关的框架协议或者远期外汇交易行为,所涉及的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含30%)或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含50%)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远期结汇事项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再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财务部门处理。

      《关于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15年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等六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9.95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有效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减少向银行贷款,有效节省利息支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8,800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从而给股东更大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章程》及章程对比表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会议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具体事宜,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各项核查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报告;

      5.其他相关文件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编号:2015-016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3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40,002,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00,01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剩余434,855,912.52元,总股本将增加至400,020,000股。”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健全有效,且不存在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确保公司所有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因主营业务收入23%左右为外销,结算时均以美元和欧元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的波动,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续影响,公司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15年公司视需要拟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万美元和2,000万欧元。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等六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9.95亿元人民币,符合公司2015年经营管理及发展的规划要求。

      1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为本次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其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1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决议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5-018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30号文《关于核准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34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元。截止2012年3月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33,4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509,728.68元,募集资金净额493,930,271.32元。

      截止2012年3月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大华验字[2012]0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42,079,673.77元,其中: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7,788,284.72元;于2012年3月8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6,873,011.52元;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994,416.44元;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23,961.09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838,155.01元(详见附表),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支出70,000,000.00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8,838,155.0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本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00万元和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认)的,本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根据2012年7月2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部分募投项目“年产2,500万只电机定子、转子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信质电机(长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原本公司厂区变更为博世长沙产业基地,实施方式由原新建厂房变更为征地新建厂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信质电机(长沙)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支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14年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8,504,928.68元。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5-019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质电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30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3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1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33,4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509,728.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3,930,271.3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2]012号《验资报告》。

      二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3月27日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共计15,000万元(公告编号:2012-003);2013年3月25日公司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13-017)。

      三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有效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减少向银行贷款,有效节省利息支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从而给股东更大的投资回报。

      四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根据公司2015年的整体规划要求,结合公司货币资金的流动性需要,由于公司前期对外进行投资,于2014年度共计支付对外投资金额93,600,368.44元(其中上海鑫永电机投资金额22,085,839.69元,苏州和鑫电气投资金额 71,514,528.75元),给公司资金需求带来一定的压力,伴随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新能源汽车项目的上线,原材料采购,研发设备增加及更新换代需要,市场营销推广力度不断加大,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数量明显增加。本次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减少向银行贷款,有效节省利息支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公司承诺

      1 公司确认在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 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3 公司承诺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六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提交公司2015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公司将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所需流动资金。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从内容和程序上,该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方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八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批程序合法,且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

      (1)信质电机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信质电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当前公司的经营是必要的。

      (3)公司在最近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4)信质电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1%,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规定。

      (5)信质电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信质电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十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5-020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为满足公司2015年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等六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9.95亿元人民币。

      (1) 公司拟向农业银行椒江支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2.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2) 公司拟向浦发银行台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3)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台州分行申请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4) 控股子公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椒江支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5) 控股子公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浦发银行台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6) 控股子公司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浦发银行台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7) 控股子公司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椒江支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8) 公司拟向民生银行台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9) 控股子公司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台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10) 控股子公司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台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11)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12) 公司拟向建设银行椒江支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

      2、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3、公司2015年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玖亿玖仟伍佰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尹兴满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5-021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七条规定,本次远期结汇事项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再授权董事长在审议的额度内具体批准财务部门处理。现将远期结汇产品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汇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3%左右为外销,结算时均以美元和欧元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的波动,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续影响,公司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

      通过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远期结汇品种

      远期结汇产品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按照该远期结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业务。远期结汇必须是贸易项下的收支,由合约银行凭公司与银行所签的《远期结汇总协议书》,公司向合约银行填写一份《远期结汇委托书》,在确认公司委托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并向公司出具《远期结汇交易证实书》。

      三、远期结汇业务规模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并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15年公司视需要拟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万美元和2,000万欧元。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七条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所签署的与远期外汇交易相关的框架协议或者远期外汇交易行为,所涉及的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含30%)或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含50%)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远期结汇事项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再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财务部门处理。

      四、远期结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可能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信质电机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系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远期交易的外币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交易的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交易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

      信质电机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目的是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合同工具规避汇率风险,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不存在投机获利的情况。在公司出口业务逐年增加、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增大的背景下,是必要的。

      2、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信质电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是可行的。

      3、信质电机拟定的《关于公司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有关内容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充分披露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具体内容、面临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不存在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综上,保荐机构对信质电机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5-022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0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4日。

      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15:00至2015年4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7日

      4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二楼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及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 《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下转B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