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7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7、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10、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客观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并为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提供了依据,同意《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1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共计募集资金62,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61.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138.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公司于2011年5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95.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142.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015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1,950.4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960.62万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5,938.58 万元(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000 万元),2014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1.7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7,889.07万元(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00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52.41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05.9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2011年8月4日、2011年8月5日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8月23日和2011年9月13日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广州西陇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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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2013 年 12 月 3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福建新大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5%股权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4,821 万元,使用自有资金 4,404 万元(注:超募资金与自有资金的使用会根据超募资金存款账户 产生的利息进行调节,先行使用超募资金存款账户及产生的利息支付,待超募资金使用完毕 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此处超募资金暂以公告日可使用余额 4,821 万元列示,自有资金暂以4,404万元列示)收购福建新大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5%的股权。(详见公司 2014 年 1 月 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福建新大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3)截止本报告期末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4,820.84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高端化学试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高端化学试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通过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没有直接经济效益。
2. 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属于公司的营运资金使用,没有直接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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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5万吨/年PCB用化学试剂项目于2014年3月28日部分完工并开始试生产,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试生产期间累计实现的效益为195.19万元。由于项目未全部达产,因此与达产后预计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注2:1万吨/年超净高纯试剂技术产业化生产项目于2014年3月28日部分完工并开始试生产,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试生产期间累计实现的效益为93.00万元。由于项目未全部达产,因此与达产后预计效益不具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