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编号:临2015-016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第三方签订MOU
(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和业主签订的MOU(谅解备忘录)属于无约束力备忘录,具有重大不确定性。重大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与业主签订的MOU(谅解备忘录)在项目所在国相关政府部门成功备案
2、MOU(谅解备忘录)中涉及的项目经所在国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列入该国申请与中国政府间G-G贷款的项目清单
3、MOU(谅解备忘录)中涉及的项目经中国主管政府部门通过相关政策性银行批准最终获得两国政府间G-G贷款
4、业主和公司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5、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涉及项目的金额:本次和业主签订的MOU(谅解备忘录)并没有约定涉及项目的金额,根据该项目概况,项目初步预算相对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特别重大,根据MOU(谅解备忘录)相关条款的约定,项目方案递交并批准后,基于业主可接受的在最近公开招标价一定幅度内,甲乙双方签订上述项目EPC总造价。
一、MOU所涉及业主和项目概况
基于国际市场EPC工程行业情况,公司于近日与业主签署无约束力MOU(谅解备忘录),以协助业主向中国相关政策性银行申请两国政府间的G-G贷款。与业主签订的MOU通常是公司的临时重大商业秘密,鉴于目前存在重大竞争,公司在本公告中暂时未披露项目所在国和业主名称。
业主目前拥有并经营着所在国的大部分输变电系统,并计划对其进行大规模升级、扩建和改造,包括部分地区的电网开发项目;输电项目;输变电扩容项目;变电站改造和输电提高效能项目;变电站扩充、改造和修复项目;部分地区的变电站新建项目等。
由于本次和业主签订的MOU(谅解备忘录)并没有约定涉及项目的金额,根据该项目概况,本公司对该项目初步预算,相对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特别重大。
二、本项目的重大不确定性:
虽然业主按照通行规则与公司签订了MOU(谅解备忘录),但本项目存有以下重大不确定性:
1、业主和公司签订的MOU(谅解备忘录)是无约束力的备忘录。
2、业主可能会就某一个项目和两家或多家中国企业签订MOU,业主通常会选择能以最优方式为其获得两国政府间G-G贷款的中国企业作为最终合作伙伴,因此在同一个项目中,在公司与业主签订的MOU(谅解备忘录)在项目所在国相关政府部门成功备案之前存在着一定的竞争。
3、中国政府给每个国家的G-G贷款有额度限制,因此每个国家申请G-G贷款的项目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
4、 业主成功获批两国政府间G-G贷款之后和公司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5、由于项目初步预算金额相对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特别重大,如果最终能够和业主顺利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MOU主要条款
鉴于各方有意进行广泛合作和考虑到以EPC方式联合推动项目的可能性,
据此,甲乙双方就推动上述项目签订本无约束力的备忘录,约定如下:
1、甲方为甲方所在国设计、采购、建设、调试及维护的项目向中国政策性银行申请两国政府间的G-G贷款。在确定工作范围和设计后,项目总造价在业主最近公开招标价基础上双方协商决定。
2、乙方在需要时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获批G-G融资。
3、根据双方协商和双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情况,设计上采用国际规范和标准(IEC,BSEN)。
4、该MOU其他问题的相关条款和约定遵从当时的双边政府会议指导意见,若该会议按规则、规范和约定对相关问题所有明确。
5、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该MOU的权利义务。
6、甲方需提供所有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甲方在乙方编制项目方案时提供支持。项目方案递交并批准后,基于业主可接受的在最近公开招标价一定幅度内,甲乙双方签订上述项目EPC总造价。
7、甲方将优先从乙方提供的国际知名制造商列表中选择制造商。
四、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由于本次签署的MOU(谅解备忘录)具有重大不确定性,项目初步预算金额相对公司201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也特别重大,如果公司最终和业主签署EPC总承包合同,将在合同公告中详细说明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目前该项目报批的进展和施工计划,即使公司最终和业主签署EPC总承包合同,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没有影响。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3 月24 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编号:临2015-017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3月23日,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永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流通股 25,00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6.56%)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5年3月23日,回购交易日为 2016年3月23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永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121,620,95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93%。其中累计质押数为7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8.37%。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