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3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B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0版:信息披露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22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华会所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5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但斌先生、张炯先生、陈杰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3月24日公告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4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并出具了XYZH/2014SZA4033审计报告。

      201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8,170,629.85元,较2013年增长29.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344,162.95元,较2013年增长23.90%。

      以2014年度实际经营数据为基础,结合对2015年经营环境的预期、2015年经营计划和目标等,公司编制了2015年经营预算及资本性支出预算。预算期内假设公司所涉市场继续平稳发展,未考虑可能存在的并购等行为对公司收入或损益的影响,只考虑了新设分、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算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429,268.21万元,较2014年增长29.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10.39万元,较2014年增长10.08%。

      2015年资本性支出预计4,594.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类采购、办公场所装修、车辆采购等,未考虑写字楼采购、收购兼并等大额的资本性投资。

      特别提示:1.房地产进入新常态, 2015年是转型之年、布局之年、创新之年、投入之年,必须为有价值的未来,进行高强度投入。

      2.营业收入接近30%的增长是总体平均增长,不同业务线的增长有结构化差异,金融、电商等新业务的增长幅度远高于代理、顾问等传统业务。

      3.新业务重在投入成本、构建系统、展开布局、形成体系,为未来的高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对转型增长的诉求高于对利润增长的诉求。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4SZA4033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4年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18,410,826.37元,公司在确定2014年分红派息方案之前: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1,841,082.64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任意盈余公积31,841,082.64元,剩余金额加上年初可分配利润271,561,765.83元,扣除当年已分配利润(即执行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12,160,000.00元,2014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4,130,426.92元。

      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63,77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2.4股红股,每10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剩余2014年度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截至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391,764,374.82元,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63,776,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6股,转增后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16,805,014.82元。送红股和转增后总股本增加到1,222,041,600.00股,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将做相应变更。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3月24日公告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信永中和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信永中和出具的鉴证报告、招商证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遵循《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7]第40号)等规则,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建议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15年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2015年薪酬结构为:固定工资+年终目标绩效奖金

      1.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2015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

      1.2年终目标绩效奖金:根据集团2015年营收指标与利润指标实现情况,结合当年董事会考评结果,获得当年度绩效奖金;

      2.参照其他上市公司所给予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根据公司情况,公司拟每年为以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标准如下,如有变化调整公司另行公告。

      ■

      (二)公司高管薪酬:

      1.根据2015年市场情况,201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为:固定工资+年终目标绩效奖金。年终绩效奖金根据个人的年度KPI考核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具体薪酬计划如下:

      ■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2015年度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笋岗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笋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一次性额度, 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笋岗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或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额度期限3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其中: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叁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专项占用额度人民币壹亿元,用于公司网络信用消费贷款业务;授信方式为由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将其持有的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或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联董事陈劲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同意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购买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责任保险。作为上市公司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责任十分重大,关系着公司的前途以及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是保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一种必要措施。公司本次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1年,保险费为不超过1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

      章程修改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3,776,000】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63,776,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章程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2,041,600】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22,041,6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章程》修正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一、二、四、五、六、八、九、十、十五、十六项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23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华会所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柏松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保密协议规定的行为。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5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4年度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并出具了XYZH/2014SZA4033审计报告。

      201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8,170,629.85元,较2013年增长29.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344,162.95元,较2013年增长23.90%。

      以2014年度实际经营数据为基础,结合对2015年经营环境的预期、2015年经营计划和目标等,公司编制了2015年经营预算及资本性支出预算。预算期内假设公司所涉市场继续平稳发展,未考虑可能存在的并购等行为对公司收入或损益的影响,只考虑了新设分、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算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429,268.21万元,较2014年增长29.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10.39万元,较2014年增长10.08%。

      2015年资本性支出预计4,594.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类采购、办公场所装修、车辆采购等,未考虑写字楼采购、收购兼并等大额的资本性投资。

      特别提示:1.房地产进入新常态, 2015年是转型之年、布局之年、创新之年、投入之年,必须为有价值的未来,进行高强度投入。

      2.营业收入接近30%的增长是总体平均增长,不同业务线的增长有结构化差异,金融、电商等新业务的增长幅度远高于代理、顾问等传统业务。

      3.新业务重在投入成本、构建系统、展开布局、形成体系,为未来的高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对转型增长的诉求高于对利润增长的诉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3月24日公告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信永中和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对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信永中和出具的鉴证报告、招商证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好地覆盖了公司治理层和经营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建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在各个流程、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从事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职,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遵循《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7]第40号)等规则,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5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薪酬结构为:固定工资+年终目标绩效奖金

      1.1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

      1.2年终目标绩效奖金:根据当年KPI考核结果发放;

      2.公司其他监事薪酬标准:

      监事李娜、范雯2015年监事薪酬标准:按其主要任职职务的薪酬标准执行,同时获取2015年监事津贴。2015年度监事津贴的计划如下:

      ■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2015年度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八项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笋岗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笋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一次性额度, 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笋岗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或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额度期限3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其中: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叁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专项占用额度人民币壹亿元,用于公司网络信用消费贷款业务;授信方式为由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将其持有的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或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监事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同意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购买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责任保险。作为上市公司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责任十分重大,关系着公司的前途以及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是保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一种必要措施。公司本次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1年,保险费为不超过1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十四项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25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为深圳市世联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保证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世联信贷”)的经营需要,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需为其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公司预计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累计为世联信贷提供担保额度之上限为人民币146,100万元。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在上述期间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额度取决于业务进度,可能小于此上限数额,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2、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担保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为世联信贷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称: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裙楼东04层3号单元

      3.法定代表人:周晓华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4月12日

      6.经营范围: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8.信用等级:BBB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如果公司为世联信贷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事宜,将按规定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世联信贷目前的主营业务是家圆云贷产品,该产品是一款针对刚需购房者,以及改善型购房者的信用贷款,该业务是公司由向机构客户服务(B端)向终端置业客户(C端)服务战略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经对该产品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同意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累计为世联信贷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之上限为人民币146,1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预计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累计为世联信贷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之上限为人民币146,1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0%。截至2015年3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担保”)经董事会授权批准的担保事项总额为人民币113,088万元(全部为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世联信贷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17%;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盛泽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07,288 万元(全部为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世联信贷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1.39%。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26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八项具体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作为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 元)

      ■

      (2)201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 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1)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 元)

      ■

      (2)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单位:人民币 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八项具体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八项具体准则要求实施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八项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27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内容: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整,额度期限3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其中: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叁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专项占用额度人民币壹亿元,用于公司网络信用消费贷款业务;授信方式为由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中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拟按1%。/月的担保费率向世联中国支付担保费,预计2015年至2018年需支付担保费的总额之上限为人民币1,440万元。

      2、关联关系:由于世联中国持有公司48.0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世联中国为公司之关联法人。公司向世联中国支付担保费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劲松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33字楼12室

      3.法定代表人:陈劲松

      4.注册资本: 港币2,091,183元

      5.成立日期: 1992年6月23日

      6.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陈劲松、佟捷、苏静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世联中国本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按1%。/月的担保费率向世联中国支付担保费,预计2015-2018年公司需向世联中国支付担保费的总额之上限为人民币1,440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趋势,世联中国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参照可比同类交易及市场价格确定的担保费率为1%。/月。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之控股股东世联中国为公司提供担保,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Fortune Hill Asia Limited签署房屋托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经纪”)与世联中国之控股子公司Fortune Hill Asia Limited(以下简称“FH”)签署《房屋托管协议书》,受托管理FH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敦煌大厦1栋3楼、7楼、8楼、9楼共16个单位,建筑面积约为4,218.17平方米,物业用途为办公(以下简称“该物业”)。2015年度世联经纪预计代收该物业租金约为850万元,托管佣金约为45万元。

      公司于2015年1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一笔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不可循环使用,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授信方式为世联中国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拟按1%。/月的担保费率向世联中国支付担保费,预计2015至2017年需支付担保费的总额之上限为人民币360万元。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28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1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2日至4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4月13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4月12日下午15:00至 2015年4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业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公司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8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议题

      1、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2015年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9、审议《2015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5年度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购买监事责任保险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第1、2、4、5、6、7、8、10、11、13项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9、12项议案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24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4、5、6、7、8、9、10、11、12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6、7、8、9、10、11、12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4月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下转B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