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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5年3月13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浩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及《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3月20日。预留的51.47万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也发表了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3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5年3月13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 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新梅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预留的51.47万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闲置超募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也发表了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本次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3、公司本次拟向127名激励对象授予357.73万份股票期权,并向其中34名激励对象同时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09.70万股,另外预留股票期权共计51.47万份。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4、授予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97元,即取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和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较高值;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50元,根据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9.00元的50%确定。

      5、行权/解锁时间安排

      本计划拟授予权益的行权期/解锁期及各期行权/解锁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公司预留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6、行权/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股票期权或解锁获授限制性股票,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等待期考核指标

      等待期/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解锁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的指标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

      公司各行权期/锁定期内的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本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应计入公司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3)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

      根据《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行权/解锁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达标在C级以上,即考核综合评分超过70分(含70分),方为合格。

      在行权/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行权/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申请行权/解锁。未按期申请行权/解锁的部分不再行权/解锁并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若行权/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行权/解锁条件,则当期可行权/可解锁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解锁并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年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事项,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1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事项。

      3、2015年3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授权日前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没有出现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激励对象具有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满足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3月20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97元/份;

      3、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3月20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50元/股;

      3、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获授限制性股票的34人,同时获授股票期权共计142.40万份。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有:王雪梅、邓邱伟、谢海波。上述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3月20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分别确认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

      经测算,因本次授予的357.73万份股票期权及109.70万份限制性股票预计未来4年产生的激励成本合计为8,224.86万元,在2015年-2018年成本分摊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情况估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上述数据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或解锁限制性股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提供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由激励对象自筹解决。

      八、相关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规定的名单相符,《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5年3月20日,该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规定。

      2、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名单相符。

      综上,同意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5年3月20日,并同意向127名激励对象授予357.73万份股票期权,并向其中34名激励对象同时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09.70万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涉及的授予对象和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1-3 号》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已经满足《管理办法》、《备忘录1-3 号》和《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授予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四)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意见

      雷柏科技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程序完备,授予日的确定、授予条件的满足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不存在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获授条件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3 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5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20号”文核准,于2011年4月20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63.35万元,较原募集计划47,975.00万元超募65,588.35万元(以下称“超募资金”),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第01020141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一)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50万元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增资后15%的股权。

      (二)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3年10月15日,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

      2013年12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2014年1月6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汇天下”)70%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5,538.35万元和自有资金13,261.65万元,合计58,800.00万元收购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

      股权转让款分五期支付,公司拟优先使用超募资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待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截止目前,已支付45%股权转让款(即超募资金26,460万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46,510万元,剩余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为25,880.20万元(包括利息6,801.86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增加闲置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品种:公司运用闲置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此类理财产品具备安全性高、风险低、本金有保障等特点,一般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等高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所指风险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用于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

      四、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

      2)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每季度汇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交董事会备案。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向董事会汇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七、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4年3月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D2》,使用自有闲置资金5,0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2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1。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2014年5月6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亿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WG14M0201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5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4年5月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D1》,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5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亿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WG14M0202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7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0。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D1》,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二旗支行签订了《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乐汇天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2,5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点金黄金赢52178号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该产品已到期。

      7、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二旗支行签订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乐汇天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刊登于2014年9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该产品已到期。

      8、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9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该产品已到期。

      9、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二旗支行签订了《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乐汇天下将以自有闲置资金6,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股指赢52242号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11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该产品已到期。

      10、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亿元购买非凡资产管理35天安赢第021期对公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11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该产品已到期。

      11、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2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该产品已到期。

      12、公司于2015年1月6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8,000万元购买非凡资产管理35天安赢第030期对公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该产品已到期。

      13、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该产品尚未到期。

      14、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6,0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5年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该产品尚未到期。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闲置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闲置超募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闲置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