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5-012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0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二、董事会议案逐项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之“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3、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2,945,833.59元(母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94,583.36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651,250.23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司股东未来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31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04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244,000元,其余10,407,250.23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5、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格式与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内容没有异议。
《2014年度报告》与《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6、审议《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时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关于201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2015年度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税后)。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综合考虑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2015年度综合授信,本年度授信总规模为人民币26.7亿元。其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支行申请授信2.5亿元,向南京银行靖江支行申请授信3.5亿元,向工商银行靖江支行申请授信3亿元,向中国银行靖江支行申请授信2亿元,向民生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授信2亿元,向江苏银行靖江支行申请授信1.5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分行申请授信2.3亿元,向苏州招商银行中新支行申请授信1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授信1.2亿元,向兴业银行靖江支行申请授信1亿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申请授信1亿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申请授信1.7亿元,向平安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授信1亿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阴市支行申请授信 1亿元,向中国建设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授信1亿元,向中国光大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授信1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本年度26.7亿元人民币授信总规模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之日。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郁征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郁征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2、审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包炯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包炯杲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朱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朱静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1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华林证券关于中泰桥梁《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华林证券关于中泰桥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4、华林证券关于中泰桥梁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
7、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8、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附件
附件1:郁征先生简历
郁征先生: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高级会计师。1994 年至1999 年,在江苏扬子江船厂、江苏扬子江船厂靖江分厂财务部工作;1999 年起,历任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郁征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环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并任该公司董事,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2014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一次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附件2:包炯杲先生简历
包炯杲先生: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助理工程师。1992年至2006年,在江苏扬子江船厂管舾车间工作,历任主任助理、主任,2007年至2014年在江苏新扬子船厂工作,历任管舾装车间主任;机电二车间主任;物资部副部长;设备动力部副部长;生产管理部副部长;2014年起到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生产负责人;现任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包炯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附件3:朱静女士简历
朱静女士: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起任职于江苏扬子江船厂靖江分厂财务部会计;1999年至今历任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朱静女士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环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5-013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0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0日下午13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晁锦苹女士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一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01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95,785.99万元,比年初165,914.92万元,增加29,871.07万元,增长率18.00%。负债总额为132,123.25万元,比年初103,375.48万元,增加28,747.77万元,增长率27.81%。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3,662.74万元,比年初62,539.44万元,增长1,123.30万元,增长率1.8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2,945,833.59元(母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94,583.36元,201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651,250.23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司股东未来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31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04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244,000元,其余10,407,250.23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认为公司提出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度报告》与《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5、《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6、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7、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的2014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程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8、审议《关于201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的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9、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满足公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
10、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1、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一致通过选举陆建芬女士担任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12、审议《关于变更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章建先生辞职报告,章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经过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选举通过了殷少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简历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4日
附件
附件1:陆建芬女士简历
陆建芬女士: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工程师。1995年至1997 年任靖江市新型建筑材料厂技术员;1998年至2002年任靖江轻钢结构工程公司质检员;2002年至2003年任江苏安达钢结构工程公司质检部副部长;2003至今,历任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质检员、质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质检部经理。现任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陆建芬女士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环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附件2:殷少顷先生简历
殷少顷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自1999年公司成立起一直在公司工作,历任仓库主办会计、工程部数控组班组长、财务部主办会计、企管办副经理、内审部负责人。现任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监事。
殷少顷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环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5-014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会计准则。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5-015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20日,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桥梁”或“公司”)董事会收到蒋海生先生、郁征先生书面辞职报告。蒋海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蒋海生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郁征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职务,郁征先生辞职后仍然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并被董事长提名为总经理候选人。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蒋海生先生、郁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同日,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郁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包炯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静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均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蒋海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郁征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职与实际情况一致;公司聘任郁征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包炯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郁征先生、包炯杲先生、朱静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相关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郁征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包炯杲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静女士担任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5-017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于2014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郁征先生、独立董事朱联海先生、保荐代表人张兴旺先生、财务负责人朱静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5-018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15:00—2015年4月15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15:00—2015年4月15日15:00。
3、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候选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7、会议地点: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0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00《关于变更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监事候选人殷少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登记时间:2015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会议登记地点: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 等持股凭证登记;
6、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7、邮寄地址:江苏省靖江市同康路15号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201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659”; 投票简称为“中泰投票”。
3、在投票当日,“中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15:00至2015年3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凭截止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有效证件进入会场。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纳入出席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江苏省靖江市同康路15号 ;
2、电 话:0523-84633050
3、传 真:0523-84633000
4、邮政编码:214521
5、联系人:李佳宾
6、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5年4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泰桥梁”(002659)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5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下转B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