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5-07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根据公司现行坏账准备计提政策,除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外,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故公司对关联公司的项目借款,视同一般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项目借款回笼与建设周期相关,鉴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随着关联公司项目实施完成,款项将逐步得以回笼,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关联公司的股东项目借款的信用风险与一般应收款项不同。为了谨慎地提供更客观、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其他相关规定,拟自2014年度新增对关联公司股东项目借款组合,对应收关联方项目借款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但已有明显迹象表明收回困难的应收款项,根据其不能回收的可能性提取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方法调整前后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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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后增加2014当期净利润3,390,168.09元,增加当期归母净利润3,390,168.09元,增加净资产3,390,168.09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决定对坏账计提会计估计变更进行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对应收关联方项目借款进行客观会计估计而形成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坏账计提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执行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申华控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根据我们的审核程序,我们未发现专项说明中所述的变更后会计估计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