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
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5-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3月2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于2015年3月24日,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