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
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5-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号)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3月24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于2015年3月24日,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