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
《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29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自动折算为中欧盛世份额的场内份额。其后,本基金将不再分级运作并更名为“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深圳交易所申请终止盛世A、盛世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5】114号)的同意。现将盛世A和盛世B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A:场内简称“盛世A”,交易代码:150071
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B:场内简称“盛世B”,交易代码:150072
终止上市日: 2015年3月30日
基金份额权益登记日:2015年3月27日,即在2015年3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盛世A、盛世B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享有盛世A、盛世B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益。
基金转换日:2015年3月30日,在转换日日终,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分别对盛世A份额和盛世B份额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按照各自的份额净值自动折算为中欧盛世份额的场内份额。
二、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基金转换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内盛世A、盛世B基金份额将转换为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转换后,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在深圳交易所申请上市。
2、份额转换方式
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盛世A和盛世B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分级期届满后,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盛世A和盛世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转换为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盛世A和盛世B,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3、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折算日后3个月内,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c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 “广联达”
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广联达(股票代码:002410)于2015年3月23日起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3月24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该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