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9版)
截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同比下降3.5%,主要原因是投资性房地产折旧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长27.6%,主要原因是新增合营企业、向联营企业增资及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增长。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按投资对象分类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固定到期日投资项下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包括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2、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包括保户质押贷款、信托计划、存出资本保证金等。
3、其他权益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股权投资计划等。
4、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包括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2 主要负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保险合同准备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保险合同准备金同比增长7.3%,主要原因是新增的保险业务和续期业务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同比增长11.1%,主要原因是部分投资合同规模增加。
应付保单红利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付保单红利同比增长50.9%,主要原因是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率上升。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同比增长125.6%,主要原因是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长期借款
2014年6月,因海外投资业务需要,本公司之一间子公司申请了为期5年、固定利率的2.75亿英镑银行借款。截至本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6.23亿元。
应付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应付债券较2013年底维持稳定,主要原因是公司2014年未发行次级定期债务。
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比增长293.9%,主要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
3.4.3 股东权益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841.21亿元,同比增长29.0%,主要原因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及本报告期盈利的综合影响。
3.5 现金流量分析
3.5.1 流动资金的来源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收入来自保费收入、非保险合同业务收入、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到现金和投资收益。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470.34亿元。此外,本公司几乎所有的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人民币6,901.56亿元。
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由于本公司在其投资的某些市场上投资量很大,也存在流动性风险。某些情况下,本公司的投资证券数量之大,可能足以影响其市值。该等因素将不利于以公平的价格出售投资,或可能无法出售。
3.5.2 流动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营业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以及退保付款、提款和贷款。
本公司认为其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3.5.3 合并现金流量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本公司建立了现金流测试制度,定期开展现金流测试,考虑多种情景下公司未来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并根据现金流匹配情况对公司的资产配置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现金流充足。本报告期内,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同比增长14.6%,主要原因是保户投资款现金流入增加。全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增长15.0%,主要原因是投资管理的需要。全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3.6 偿付能力状况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对其资本充足度的衡量,其计算方法是以公司的实际资本(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为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除以应具备的最低资本。下表显示了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当期综合收益大幅上升的影响。
3.7 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年度报告全文。
3.8 未来展望与风险分析
2015年,本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宏观经济走势的研判和对复杂风险因素的分析,努力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可能对本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
(1)宏观风险
2015年,世界经济仍将处于深度调整之中,复苏动力不足,地缘政治等非经济因素影响加重,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不确定因素增多。我国经济发展处于“三期叠加”阶段,进入新常态,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将通过实体经济、金融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等多种渠道传导至保险业,对业务发展、资金运用和偿付能力等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增加了保险业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难度与压力。
(2)业务风险
我国保险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从阶段性特征看,随着金融改革不断迈向新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速,费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金融混业经营趋势日益明显,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渗透越发深入,保险业发展方式亟需转变,在巩固传统保险优势的同时,还需积极参与跨界竞争,实现转型升级。受此影响,本公司保持业务稳定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面临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增加。受投资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提升经营效益的难度加大,有可能导致非正常退保增加。同时,销售队伍有效人力增长较慢、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也将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投资风险
鉴于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复杂性,金融市场不确定性较大,可能对本公司投资收益和资产账面价值带来一定影响。同时,随着保险资金投资范围逐步扩大,本公司可能将部分保险资金投资于新投资渠道,或使用新投资工具,或增加新的投资管理人,可能给本公司投资收益和资产账面价值带来一定影响。本公司部分资产以外汇形式持有,如果人民币持续升值,将可能面临因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2015年,本公司将继续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重价值、强队伍、优结构、稳增长”的经营思路,实施“强化对标、聚焦突破”的经营策略,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主动作为,努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但受上述多种风险因素影响,本公司将在坚持既定的核心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竞争态势适度对业务发展目标进行微调,从而有效应对市场竞争及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同时,本公司将重点抓好体制机制创新、销售队伍建设、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等重要工作,不断增强公司活力、创造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预期2015年度本公司资金基本能够满足保险业务支出以及新的一般性投资项目需求。同时,为推动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如有进一步资金需求,本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情况进行相应的安排。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4.1.1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于2014年1至3月,中国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但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本公司作为境外上市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除《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准则于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报出日后发布)外的上述6项会计准则,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于2014年1至3月,中国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于2014年7月,中国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该等准则,除引起本公司按照相关衔接规定调整相应披露外,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为了更好地反映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业务结构变化及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向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本年度,本公司调整内部报告口径,经营分部由个人业务、团体业务、短期保险业务、大病保险业务和其他业务调整为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和其他业务。本公司管理层已基于新的经营分部分析评价经营业绩。本公司已按调整后的经营分部重新列示上年度比较数据。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已于2015年3月24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4.1.2 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除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其中,折现率变化减少准备金人民币4,599百万元,部分险种发病率假设变化增加准备金人民币441百万元,其他假设变化减少准备金人民币21百万元,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合计增加税前利润人民币4,179百万元。上述假设变更合计减少2014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3,970百万元,减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09百万元。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已于2015年3月24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4.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3家于2014年新设立的子公司、以及5支本公司的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基金产品纳入合并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部分。
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杨明生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
1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14年度寿险公司保费统计数据计算
2长期个人寿险保单持续率是寿险公司一项重要的经营指标,它衡量了一个保单群体经过特定时间后仍维持有效的比例。指在考察月前14/26个月生效的保单在考察月仍有效的件数占14/26个月前生效保单件数的比例
3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当期寿险、长期健康险保费收入)
4含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和专项资管计划
5净投资收益主要包含债权型投资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股息红利收入、贷款类利息收入、投资性房地产净收益等
6包含联营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在内的总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投资性房地产总收益)/((期初投资资产+期初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投资资产+期末长期股权投资)/2)
7综合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投资性房地产总收益)/((期初投资资产+期末投资资产)/2)
8近年来,公司健康险业务和意外险业务面临良好的外部发展机遇,公司加大了健康险、意外险的发展力度,特别是健康险业务发展迅猛,在公司保险业务收入中的份额逐年上升,而原有分部口径中的团体业务、短期保险业务和大病保险业务分部在公司保险业务收入中的比重相对很低。为了更好地反映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业务结构变化及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向报告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公司将经营分部由个人业务、团体业务、短期保险业务、大病保险业务和其他业务调整为寿险业务、健康险业务、意外险业务和其他业务。本年度,公司管理层已经基于新的经营分部分析和评价经营业绩。具体参见年度报告全文财务报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