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28 公司简称:佳都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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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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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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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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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公司完成重组后第一个财年,也是公司两大核心业务高速成长之元年。公司继续坚持自主创新,专注于智能化技术和产品在智能安防和智能化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继续强化了在华南区域的领导地位,为未来业绩的释放和快速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480.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82.14万元,同比增长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03.77万元,同比增长657%。公司总资产达到264,746.78万元,净资产124,569.05万元。
一、技术研发及产品推广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自主创新体系,持续投入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在产品升级及新产品研发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同时,公司加强外部合作,探索建立“开放、集成、高效”的外部协同创新机制,努力突破研发障碍和壁垒。
1、在安防产品研发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和智能产品的研发投入。
公司智能安防产品确定以自主品牌硬件(前端及存储)、软件平台(联网、实战、运维)、智能设备的发展路径,重点发展平台类产品及智能设备。
在平台类产品方面,公司在“融合安防平台”的基础上,推出新一代智能公安实战应用产品、可视化大数据指挥系统、城市级视频云服务平台、城市级视频运维管理平台等新一代智能产品,并将城市多级视频联网共享平台、云存储技术等应用到公司的“金融安防联网管理平台”。
在视频智能分析产品领域,推出面向公安行业、金融行业及轨道交通行业的视频侦查智能处理服务器、车辆智能分析设备、ATM智能分析设备、地铁综合智能分析设备等产品。
报告期,以上产品已在广东、山东、四川、新疆、贵州等不同省份的客户得以广泛应用。
2、在轨道交通产品方面,公司保持对自动售检票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和屏蔽门系统核心技术的持续投入,成为中国唯一一家掌握上述轨交三大核心技术的中国厂商。
在自动售检票系统领域,为适应城际铁路、轻轨、有轨电车等项目需求,升级改进线路中央计算机系统(LCC)软件架构,实现无SC的集中式线路监控管理系统,降低系统成本;自动售票机新增视频监控等功能,实现地铁安防系统的延伸;自动检票机新增身高检测等通行逻辑,并升级剪式扇门模块;适用于新型有轨电车的车载检票机支持二维码单程票检票功能。
在综合监控系统领域,研制能源管理子系统,实现对地铁线路电能质量监测、能耗实时在线计量、车站、线路能效分析、能耗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查询、节能策略调整等功能;实现视频分析系统与综合监控系统深度集成,开发相关协议与综合监控系统报警等功能深度集成。
在屏蔽门系统领域,公司在全高屏蔽门和半高安全门的基础上,投入研发全高安全门,并进一步深入开发、改进和完善各部件、子系统;加大在电机伺服驱动技术、远程智能控制技术及诊断技术的研发力度,升级控制器。
3、研发机构建设。
公司继续加强研发机构的建设,在城市轨道交通智能系统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安防视频图像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安防智能化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基础上,公司聘任中山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赖剑煌教授担任公司技术规划研究院名誉院长,并和中山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联合建立和运营视频图像智能技术联合实验室,在人脸识别、检测技术(人脸图像釆集、检测、预处理、特征提取、匹配识别等核心技术)、车牌、车标、车型识别技术,追踪侦测技术,基于大数据的图像处理和预警技术等领域分阶段开展联合研发。
4、研发投入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融合安防平台”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公司两项研究成果通过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组织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会的鉴定,获得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其中“视频智能分析系统”鉴定委员会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担任鉴定委员会主任)一致认为:该项目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大型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鉴定委员会专家(国内权威专家担任鉴定委员会主任)一致认为:该项目在大型轨道交通综合监控技术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市场方面
1、在智能安防领域,公司在智能安防领域重点布局平安城市、金融和地铁三大行业,明确在重点投入和布局广东根据地市场基础上,积极拓展全国业务。
报告期,公司继续保持在广东省场智能安防项目的领先地位,赢得广州辖区花都、海珠、越秀、番禺、萝岗、南沙、增城八区二市项目,获得广东省公安厅平台建设项目,广东省内获得云浮、河源、阳江等地市平安城市项目。
报告期,公司成立新疆佳都健讯科技有限公司,以新疆为根据地,承接西北区域智能安防、智能轨道交通等项目,在佳都建讯成立半年时间内就成功获得克拉玛依平安城市项目、巴楚县公安局等项目,参加了新疆安防博览会,为公司在新疆及西北地区安防业务拓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金融安防领域,公司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总行入围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总行级产品入围工作。报警设备首次获得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产品入围,PCI品牌监控主机类设备入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IP对讲设备入围中国银行总行。
在地铁等轨道交通领域,公司借助已有的客户,积极拓展视频监控系统产品,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报告期,公司还开拓了广州市、从化市教育系统安防项目。
2、在智能化轨道交通领域,公司继续重点跟进广州地铁项目,报告期公司获得中标广州地铁九号线一期三大系统,十三号线首期AFC和PSD系统, 四号线南延段ISCS和PSD系统,以及七号线一期PSD等多个项目,巩固了华南地区市场领导地位。新业务开拓方面,中标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进入中国城际轨道交通市场领域。异地拓展方面,公司继成都、青岛后首次获得天津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项目,在广州以外地区再获佳绩,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广州以外地区的轨道交通项目。
3、公司致力于互联网+的业务布局,通过保持原有三大行业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寻找新的移动互联业务增长点,成功推出新一代富媒体融合通信产品(RCS),助力中国移动在2014年2月巴塞罗那举办的MWC2014世界移动通信大会上正式发布基于LTE的新一代富媒体融合通信产品RCS。与高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授权高通公司在其系列芯片中使用公司的RCS软件,成为高通公司在RCS产品上中国地区的唯一合作伙伴。12345政府热线项目在广州成功落地,并在广东省内梅州、肇庆、惠州等地市,以及新疆克拉玛依、辽宁阜新、青海格尔等区域推广。
三、 项目实施交付
公司高度重视项目实施交付的体系与能力建设。2014年3~4月,公司顺利通过了国际标准及权威的ISO27001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和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取得了广州赛宝认证中心颁发的ISO/IEC 27001:200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IEC 20000-1:201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公司在建的智能安防和智能化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均进展顺利。广州市公安局、广州移动等客户对公司的工程实施效率、质量和进度均给予高度认可。克拉玛依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保驾护航。
四、 运营管理
在运营管理方面,公司全面实施企业资源流程(ERP)优化、内控体系优化、人力资源体系优化等多方面的管理提升工作,形成以适应实施大项目高速成长为目标的全新现代公司架构与体系,完善了以产品事业部为核心、优化职能服务功能为手段的组织创新,为新一轮企业战略大发展的目标奠定了管理基础。
报告期,公司加强绩效考核的落地和优秀人才的引进。特别是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完成首次授予工作,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助于实现公司平台对行业人才的吸引与激励,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变更的事项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已在2014年度报告中遵照执行。
(二)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单独分类至可供出售金额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公司原在其他流动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报表项目列报的递延收益分类至递延收益报表项目列报,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公司核算的外汇报表折算差额分类至其他综合收益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5、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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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4年年末和2013年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2014年度和2013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一)变更的事项及原因
根据公司2014年4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结合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整体考虑公司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为使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更加合理和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前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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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不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201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减少1,522,025.31元,2014年度净利润增加1,281,106.1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970,189.39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
董事长:刘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