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5-01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于二○一五年度第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中集集团研发中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4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八人,参加表决董事八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4年度业绩公告》。全体董事认为公司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审计,2014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实现除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后净利润人民币2,477,802,313.90元(以下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按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2,672,628,551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93元。
本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011,323,553.0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116,250.00元后,法定盈余公积金额已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50%。本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94,245,190.91元,提议2014年度的分红派息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3.10 元(含税)。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946万元人民币。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中集集团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中集集团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张良董事、吴树雄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
同意根据麦伯良总裁的提议:增聘高翔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自2015年4月1日起三年;续聘张宝清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决议日起三年;续聘于亚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至2018年3月31日止。(高翔先生、张宝清先生、于亚先生简历见附件)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在编制2014年年报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2号、9号、30号、33号、39号、40号、41号》的应用指南。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高翔先生、张宝清先生、于亚先生简历
高翔先生, 49岁,毕业于天津大学海洋与船舶工程专业,亦为高级工程师。于1999年至2008年期间,曾分别担任天津中集北洋集装箱有限公司、天津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天津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天津中集车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及天津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于2004年至2008年期间出任中集集团的总裁助理。2009年,出任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于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高翔先生截止本决议之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宝清先生,58岁,于2012年3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张先生由1995年6月起先后担任广东新会中集集装箱木地板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及总经理,亦由2003年1月起担任广东新会中集特种运输设备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并由2011年6月起担任本集团下属的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先生曾于2004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担任本集团的总裁助理,亦于2004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出任广东新会中集集装箱木地板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并于2009年2月至2013年3月期间出任广东新会中集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在此之前,张先生曾出任南通顺达集装箱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及技术部总经理。张先生乃高级工程师,于1982年7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专业,获颁授学士学位。
张宝清先生截止本决议之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亚先生,59岁,由2010年3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于先生由2007年8月起加盟本公司,任职党委副书记兼公共事务部总经理。由2009年10月起,于先生亦出任本公司若干家子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于先生曾在中央部委任副司长,先后担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副总裁及凯捷咨询大中华区执行董事及执行副总裁。于先生于1984年7月毕业于天津轻工业学院机械系,后于1997年6月获南京大学颁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于亚先生截止本决议之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5—01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二○一五年度第一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3月24日在深圳中集集团研发中心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1次会议。公司现有监事三人,参加表决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意见:
1、批准《二○一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本公司《二○一四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经对本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能满足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中集集团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同意《中集集团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鉴于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代表股东的监事黄倩如女士已辞任,其辞职的生效时间将为新的代表股东的监事在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之日起。因此,监事会拟提名王志贤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代表股东的监事候选人,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王志贤先生简历见附件);
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我们核实了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履行了相关协议,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执行情况符合预计范围内(本议案何家乐监事回避表决)。
同意票 2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王志贤先生简历
王志贤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后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丰富的港航业管理经验。1992年7月加入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历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工业管理部副总经理、企业规划部总经理、深圳妈湾港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招商港务(深圳)有限公司及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港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和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志贤先生截止本决议之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5—01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差异的情况说明
董事会确认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与年初预计(人民币22亿元)存在一定差异,本集团向关联方COSCO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商品的金额未超出预计。主要原因是2014年全球经济处于缓慢复苏阶段,集装箱市场需求虽有所提升,但由于原材料价格继续下行,箱价水平也有所下降,导致交易金额未超预计值。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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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简称:COSCO)
1、基本情况
董事:何家乐、孟庆惠、苏晓东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注册地址: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
2、关联关系
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及其关联公司Florens Maritime Limited、Florens Container Corporation S.A.等公司经营集装箱租赁、远洋运输业务,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货款支付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市场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经营优势,使生产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有效提高了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效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公司利益的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审核审议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决议》,关联董事张良、吴树雄回避表决,由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审核意见》,关联监事何家乐回避表决,由两名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三)上述议案已事先得到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核实了上述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履行了相关协议,执行情况符合预计范围内。
(四)此项交易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3年3月21日,本公司与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中远太平洋”)订立了销售商品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据此,本集团将向中远太平洋提供集装箱等商品。该协议已于2013年6月28日本公司的2012年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并生效,于2014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