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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65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15:00至2015年4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5-02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3日,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9层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谢荣光主席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

      四、以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比较健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五、以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八、以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为本公司服务过程中勤勉、公允、尽职,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5-02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管理实际,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比较健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监事:谢荣光、卢大鹏、蔡信雄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