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11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在公司A1813(古墩路70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3月1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银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潘自强先生、钟明强先生和翁晓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全年利润总额66,548,590.79元,净利润58,186,356.5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67,979.81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246,614,600.41元。
为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研究拟进行现金分红,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00万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预案需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4年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9、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投资性房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向公司管理层及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为真实的财务信息,以便于管理层及投资者分析决策。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在公司A181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3月1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亚茹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全年利润总额66,548,590.79元,净利润58,186,356.5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67,979.81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246,614,600.41元。
为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研究拟进行现金分红,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6000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00万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预案需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14年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各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014年,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内容。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投资性房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向公司管理层及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为真实的财务信息,以便于管理层及投资者分析决策。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5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1、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长,需向银行融资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自身申请银行融资综合授信的资信能力,201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各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15亿元(2014年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取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45亿元),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等需要。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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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按照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投资协议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股东分别按照出资比例为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其中:项目贷款按借款合同约定担保期限为3-5年,流动资金借款为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
注2: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核定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受益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担保起止时间等内容,通过签署相关的融资授信担保合同予以明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方银军
(2)注册地址:嘉兴港区嘉化工业园内
(3)注册资本:28500万元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9月8日)。 一般经营项目: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皮革化学品、塑料助剂、洗涤用品、化妆品的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配套工程服务;从事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以上范围除化学危险品,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5)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6)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62,544,183.27元,负债为84,551,202.74元,净资产为377,992,980.53元,资产负债率为18.28%,2014年营业收入为490,270,005.08元,净利润为8,835,909.03元。
2、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方银军
(2)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
(3)注册资本:1,520万元
(4)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氢化油、硬脂酸、甘油、硬脂酸盐、单甘酯、复合热稳定剂、脂肪酸甲酯、脂肪酸、辛癸酸甘油酯、70S、脂肪酸酯、辛酸、癸酸(以 上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收购天然动植物油脂(除需国家专项审批的); 经营进出口业务。
(5)股东及出资情况:公司持有86.8421%的股权;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1579%的股权。
(6)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55,080,447.54元,负债为311,653,877.58元,净资产为143,426,569.96元,资产负债率为68.48 %,2014年营业收入为632,763,918.42元,净利润为12,031,425.55元。
3、KINGMOUNT INTERNATIONAL PTE. LTD.
该公司位于新加坡吉保路19号日报大厦,认缴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于2014年10月9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及股权投资业务,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尚未到位,公司也未开展经营活动。
4、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法人代表:张志文
(2)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
(3)注册资本:18,000万元
(4)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蒸汽、灰渣综合利用、热电技术服务。
(5)股东及出资情况:子公司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股权。
(6)截至 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16,221,925.80元,负债为472,154,684.38元,净资产为144,067,241.42元,资产负债率为 76.62%,2014年营业收入为128,254,529.66元,净利润为2,690,949.00元。(未经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完成公司2015年年度经营目标,各子公司努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力争实现生产及销售的稳步增长,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根据本公司和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方案有利于各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融资提供担保并办理相关事项,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此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1,809.73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05,904.18万元)的比例分别为20.59%。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6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00元,共计募集资金7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61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38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48.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6,535.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47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4,700.9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73.20万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476.43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4.1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6,177.4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87.38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45.9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赞宇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河北赞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赞宇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公司、河北赞宇公司与财通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和2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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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 根据2014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和2014年4月23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2,862.0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计划于2014年5月实施。公司在2014年5月实际实施时,上述超募资金已增加利息收入23.38万元,公司在实施时为便于管理,结清该账户,将上述利息收入23.38万元一并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根据公司2013年3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河北赞宇并用于“年产6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建设的议案》,2013年度公司将7,000万元超募资金向河北赞宇公司增资,2014年度该工程项目共计支出5,379.70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与公司的整体绩效相关,项目建成后将促进公司的整体研发能力,但存在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支出。
[注2]:年产7.6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AES)项目因原材料价格持续下行,产成品销售价格下降更为迅速,AES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劳动力成本及运输成本上升,虽该项目生产量达到设计要求,由于毛利率下降,未达到承诺的效益。
[注3]:年产6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项目—3万吨项目因其他表面活性剂的价格持续大幅下降,使MES的价格优势受到削弱,同时因表面活性剂等原料价格大幅走低助推了下游应用企业效益的大幅提升,影响了下游应用企业使用MES新产品的积极性,从而市场推广进展较慢,导致未达到承诺的效益。
[注4]: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地位于浙江省青山湖科技城,根据浙江省政府要求,青山湖科技城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地下工程统一由临安市城建投资公司建造,该部分工程已于2012年10月完成,施工单位尚未和公司正式结算。本期支出为地上建设工程款。因科技城周边单位尚未完成地上建设,本公司推迟装修等后续工程。项目预计完工时间由2014年12月延迟至2015年6月。
[注5]:2013年度专项报告披露使用金额7,000.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为1,178.03万元,差异系由于2013年度河北赞宇公司尚未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项报告中将公司2013年12月11日向河北赞宇公司增资并用于“年产6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的7,000.00万全部作为超募资金使用支出。2014年2月28日河北赞宇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报告将2013年度按实际使用投资项目资金计算列示。
[注6]:收购杭州油脂公司项目因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库存原材料和产品贬值,使得销售成本提高,毛利率下降。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日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之日起。
2、本公司所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本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系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的赞宇大厦,该物业紧临“浙大紫金港”校区、杭州市车管处、耀江文鼎苑、沃尔玛购物广场,与杭州城市发展大厦、绿城紫金广场、红星美凯龙商厦、新时代装饰市场、华东陶瓷品市场、杭州城北商贸园、龙申剑桥公社商务区、紫金门创业港等共同形成杭州城西大型核心区域商圈,该大厦处大型商业、商务和中高档住宅区域中心。大厦门口有快速公交二号线虾龙圩站和其它十几条公交线站,以及在建的地铁二号线育英路站,交通十分便捷。
3、变更原因
公司所持投资性房地产位于杭州城市核心区域,区域内房地产价值不断提升,升值潜力较大且预计将会持续。因此,在成本计价模式下,账面净值随折旧和摊销而不断减少,无法体现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值部分,低估了公司价值,不利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模式,也可以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本公司所持物业同时满足“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两个条件,因此将本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用于出租,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是目前国际通行的成熟方法,能够及时反映公司价值的变化,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为其决策提供更为有用的信息,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该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为4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年折旧率为2.111%;土地使用权按法定使用年限50年摊销,年摊销率为2%。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为保证公司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计量结果的合理与公允,以及计量过程中所采用方法的一致性,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正确有效执行,制订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5、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随着杭州市主城区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成熟,商业地产的市场价格及租金水平持续稳定增长,公司拟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向公司管理层及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为真实的财务信息,以便于管理层及投资者分析决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财政部颁布额《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此次变更将对公司比较期间会计报表采用追溯调整。根据现有资料,经初步测算,预计增加公司2014年末投资性房地产余额约12,865.24万元;增加2014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约1,929.79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余额约10,935.45万元,其中: 盈余公积约1,093.55万元、未分配利润约9,841.91万元;预计增加2014年度净利润约177.34万元。最终变更影响结果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数据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5- 018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方银军先生、独立董事潘自强先生、财务总监陆伟娟女士、副总兼董秘任国晓女士、保荐代表人邱佳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 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5- 019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16日(周四)下午13:30
3、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周三)—2015年4月16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4 月15日下午 15:00—2015年4 月1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0日(周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1813大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18楼)。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年4月10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 2015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年 4月14—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1813会议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4月15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4、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
5、会议联系人:任国晓、郑乐东
联系电话:0571-87830848 传真:0571-87830847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4月16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37;投票简称:赞宇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代表议案3,依次类推,具体如下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交易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加投票。
2、采用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15:00 至2015年4月16日 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激“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0755-25918485 25918486 传真:0755-25918487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赞宇科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附:参会回执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5年4月10日,本人/本公司/本机构持有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姓名(签字或盖章):
时间:
注:授权委托书、参会回执剪报、复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